美国溴甲烷使用授权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29页(266字)
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规定,根据州、地方或部落权力机构要求,在确定无其他已注册的、有效的,而且在经济上可行的溴甲烷替代品后,农业部长可以授权将溴甲烷使用作为防止植物病虫害和有害杂草引入、定居和传播的官方措施或官方要求。同时,农业部长应同州、地方、部落各级权力机构协调,设专门项目研究溴甲烷替代品。在注册的、有效的,而且在经济上可行的替代品出现之前,可暂时允许溴甲烷使用。法案要求部长在本法令生效后90天内作出是否授权的决定,并在180天内公布批准登记使用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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