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污染用语定义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90页(237字)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水污染防治法第7章附则中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1)“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2)“污染物”是指能导致水污染的物质。(3)“有毒污染物”是指那些直接或者间接为生物摄入体内后,导致该生物或者其后代发病、行为反常、遗传异变、生理机能失常、机体变形或者死亡的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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