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世界史手册》第1002页(247字)
也叫《井里汶协定》。1946年11月15日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与荷兰在井里汶附近的林芽椰蒂村达成协议,1947年3月25日在雅加达签订。主要内容:荷兰承认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在爪哇、马都拉和苏门答腊的事实政权;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应同荷兰占领下的婆罗洲及大东区(巽他群岛、苏拉威西、马鲁古群岛)组成“印度尼西亚合众国”;印度尼西亚合众国与荷兰王国组成“荷兰-印度尼西亚联邦”,以荷兰女王为元首。荷兰于1947年7月21日撕毁协定,向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