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类杀虫剂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药使用技术手册》第71页(1451字)

有机磷杀虫剂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目前吨位与品种数量均占各类杀虫剂首位。磷酸分子中3个氢原子被有机基团置换,就成了磷酸酯。3个有机基团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而有机基团可以各种各样,因此磷酸酯可以演化出来千万种不同的结构,其中对昆虫具生物活性的有希望开发为杀虫剂。磷酸酯结构中与磷原子相连的氧原子如被硫原子置换,就成了硫代磷酸酯。有机磷杀虫剂中还有磷酰胺、膦酸酯、焦磷酸酯等类型。这些不同类型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药效较高,一般是气温上升毒力增强。有的品种具有突出的广谱性,如对硫磷、拉硫磷等。

化学结构可以演变出多种化合物,品种数量大,也使各个有机磷杀虫剂品种具有不同特点,可以适应多方面的使用要求。如敌敌畏、辛硫磷等持效期短,适用于随时收获的果树、蔬菜、桑树等作物;而甲拌磷等持效期长,适于种子处理防治作物苗期刺吸口器害虫及防治土壤害虫。

一些品种具内吸作用。实际上最早就是从有机磷杀虫剂发现内吸作用的。内吸作用利于防治刺吸口器害虫,且施药方便,还有利于保护益虫和害虫天敌。更多的品种具内渗作用,能渗透不能传导,如对硫磷、喹硫磷等。内渗作用在害虫化学防治实践上同样有一定意义。

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神经组织中胆碱酯酶的活性,破坏神经冲动的正常传递,引起一系列兴奋型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直至死亡。有机磷杀虫剂对人及其他哺乳动物,有的可在体内迅速降解,因而低毒;也有的高毒品种,在人及其他哺乳动物体内同样抑制胆碱酯酶,引起神经系统急性中毒。所幸现已有不少高效解毒剂可及时治疗意外中毒,包括乙酰胆碱剂(如阿托品)和胆碱酯酶复能剂(如解磷定)。

有机磷杀虫剂发展半个世纪以来,高效低毒品种大批出现,高毒品种逐步被淘汰。我国也禁用了内吸磷等剧毒有机磷杀虫剂。当前还生产、使用着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品种,这些品种近年内可能在国内外都会受到限制,甚至会停止生产、停止使用。我国生产和使用的高毒品种还有甲拌磷、治螟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等。使用时应予注意。久效磷、水胺硫磷等品种口服毒性高,经皮毒性却相当低,这对避免药剂使用时的生产性中毒有一定意义。高毒药剂还可以通过剂型加工使之能安全使用,如甲拌磷制成颗粒剂,对硫磷制成微囊悬浮剂等。

化学性质不稳定,一般可水解、氧化、热分解,易于在自然环境下或在动植物体内降解。一般不会在农、畜产品中造成过高残留,也不致在环境中长期滞留造成污染。在高等动物体内也不会累积。

绝大多数品种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一般不能与碱性药物混用。

一般对作物安全,不致发生药害。且由于含有磷元素,还对作物有一定肥效作用。但个别品种对个别作物有药害,如敌百虫、敌敌畏不能用于高粱。

有机磷类杀虫剂品种因能抑制水稻作物体内一种酰胺酶,这类杀虫剂品种在稻田不能与敌稗及丁草胺等酰胺类除草剂品种同时使用,前后连用也要间隔一定天数,以免对水稻产生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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