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业务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200页(3691字)
代理出口业务是指口岸和出口公司接受其它外贸企业或其它部门、有关单位的委托,代其办理对外销售、交单结汇、发运和制单整个出口业务全过程的工作,这种业务称为代理出口业务。
一、代理出口业务的一般程序
从目前外贸企业开展代理出口业务的实际情况看,代理出口业务的一般程序是:
口岸和出口外贸企业办理出口业务,应根据委托单位的请求与其协商,签订代理出口协议。在协议中应具体规定经营商品、代理范围、出口商品的交接方式和地点、保管、运输、费用负担、外汇划拨、手续费率、违约责任、赔偿处理等,以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义务。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背双方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应按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代理出口业务的帐务处理
外贸企业收到委托单位交来的代理出口商品时,应根据业务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代理业务”戳记的入库单,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借记“代理出口销售”,贷记“应付帐款”。
[例13]康达进出口公司代宏丰工厂出口C商品一批,代理手续费率为4%,合同金额为20000美元(CIF),汇率1∶8.7,收到商品时,记:
借:代理出口销售——宏丰厂——C商品 167040.00
贷:应付帐款——宏丰厂(代理商品货款) 167040.00
(20000×(1-4%)×8.7=167040)
受托方根据代理合同代办出口单证,并向运输单位办理托运手续,财会部门应根据业务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代理业务”戳记的出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运和发出商品——C商品 167040.00
贷:代理出口销售——宏丰厂——C商品 167040.00
受托方在代理商品装运出口后,在信用证规定日期内,将全套出口单证按合同规定出口方式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会计分录如下(设银行美元买入价为1∶8.7)
借:应收外汇帐款——美元——地区客户 174000.00
贷:代理出口销售——宏丰厂——C商品 174000.00
同时结转代理出口进价,记:
借:代理出口销售 167040.00
贷:待运和发出商品——C商品 167040.00
银行收妥货款扣除银行费用25美元,当日银行买入价1∶8.8,受托方根据银行结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75780.00
应付帐款——宏丰厂(银行费用) 220.00
贷:应收外汇帐款——美元——地区客户 174000.00
应付帐款——宏丰厂(汇兑损益) 2000.00
受托方还应代付国外运保费及佣金。设上例中康达公司代宏丰厂付国外费用共计1000美元,当日银行卖出价1∶8.6,财会部门应根据有关单据以银行购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贷:代理出口销售 8600.00(红字)
贷:银行存款 8600.00
同时,记:
借: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宏丰厂——C商品 8600.00(红字)
借:应付帐款——宏丰厂C代付国外费用 8600.00
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受托方应为代理出口业务代办出口退税申请手续,设上述宏丰工厂交来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增值税额为24032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代理出口销售成本——C商品 24032.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4032.00
代办出口退税时,记:
借:应收出口退税 2403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4032.00
收到退税款时,记:
借:银行存款 24032.00
贷:应收出口退税 24032.00
同时,记:
借:代理出口商品销售成本——C商 24032.00
贷:应付帐款——宏丰厂 24032.00
代理出口业务在收妥货款结汇入帐,结清国内外费用,并收回出口退税后,应按代销合约的规定向委托方清算代理货款,财会部门根据代理出口结算清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帐款——宏丰厂 184252.00
贷:银行存款 184252.00
代理出口业务结束后,应将代理手续费收入转入“代购代销收入”帐户,并按规定交纳营业税(税率5%),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代理出口销售成本 6960.00
贷:代购代销收入 6960.00
计算应交营业税,记:
借:代购代销收入 34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