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政权的建立和国民经济的恢复
1949年10月1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广州,宣告广州解放。此后,解放军又在阳江、阳春地区和廉江、博白地区,歼灭了国民党军队14万多人。到 1949年底,广东大陆全部解放。10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与此同时,领导广州地区的军事管制和接管工作.
10月28日、11月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先后成立,各市、县、区、乡、镇的人民政权,也普遍建立起来,并开展城乡接管工作。
此时,广东各级人民政权所面临的环境仍很严竣:沿海若干岛屿,还有负隅顽抗的国民党军队;全省还有10多万土匪和许多潜藏的特务,进行各种破坏活动;经济 上,交通被破坏,工商业萧条,农业衰落,物价上涨,市场混乱,财政困难,人民生活贫困,失业工人增多,农村灾情和春荒严重,民众对共产党尚疑虑重重。面对 这种情况,华南分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清查特务,镇压反革命活动,实行禁烟、禁赌、禁娼;开展减租退租运动,发动群众战胜灾荒;掌握物资,打击 投机,有步骤地禁止外币流通,整顿金融秩序,稳定物价,社会秩序得到初步稳定。
社会秩序稳定后,华南分局根据广东的特点,提出了“巩固城市、依靠农村、面向海洋”的工作方针,对城市、农村、海洋作整体布署,开展了以下的4项工作:
(1)解放沿海岛屿。1950年2月23日,解放南澳岛。从3月5日至4月1日,分4次小批潜渡琼州海峡,大部队于4月中下旬分两批登陆,于5月1日全面解放海南。5月25日,开展万山群岛战役。到8月9日,全省沿海大小岛屿除南海诸岛部分岛屿外,全部解放。
(2)清剿土匪,镇压反革命,肃清全省匪患。同时,加强海防、边防、海岛工作和城乡治安,使广东出现安定局面。
(3)在农村,按照中央新区土改政策,分期分批进行土地改革。到1953年4月,土改全面完成。渔业民主改革和盐业民主改革也同时进行。在城市,进行民主 改革运动,随后又进行“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 报)运动。
在土改中,华南分局根据中央政策,结合广东特殊土地多(如公尝田多等)、华侨多、工商业多、统战对象多等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切合广东实际的政策,使广东初 期的土地改革健康、顺利地进行。但是1952年4月之后,上级领导却把广东执行的正确的土改政策和做法说成是“右倾”、“和平土改”,批判方方的“地方主 义”,并在全省开展反对“地方主义”。
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但在土改过程中,特别是后期侵犯了华侨的利益(特别是没收了华侨的房屋);打击面过宽,伤害了一些应该争取团结的对象 (包括华侨、工商业者、中农、知识分子、民主人士、开明士绅等);部分地区乱打乱斗,“死人多了些”;在“土改整队”中,错伤了一大批干部,造成严重的后 遗症。(1986年10月29日,胡耀邦代表中共中央在叶剑英的悼词上宣布:“叶剑英在领导广东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根据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同广东省的实际 相结合所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政策,历史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受处分的干部,也先后得到平反。1994年4月,中央批准为方方平反,并指出“一九五二年对方方 同志‘土改右倾’、‘地方主义’的批判,一九五三年对方方同志‘官僚主义、分散主义’的批判,都是缺乏事实根据的,应予否定。”)
(4)实现财经统一,调整工商业,着重解决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城乡关系和内外关系问题,恢复国民经济,有重点地进行一些经济建设。
根据广东省经济作物多、商品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特点,在恢复经济中,叶剑英特别强调组织好国内外、境内外的物资交流,达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 互助、内外交流(即所谓“四面八方”的问题)的目的;针对广东圩镇多的特点,叶剑英还特别强调要抓好圩镇工作。这些对恢复国民经济都起了重要作用。但因后 来政治运动频繁,未能更好地把这项工作有效地抓下去。
农业方面,抓紧兴修水利,选用良种,改进耕作技术,贯彻执行保护与奖励农业生产的十大政策,开展爱国丰产运动,并在海南和粤西建立橡胶生产基地。
工业方面,有重点地投资和恢复生产,主要是发展轻工业,实行工厂管理民主化,经营企业化。在发展社会主义工业的同时,开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交通方面,主要是抢修公路和铁路,在内河航运系统进行民主改革。
经过上述一系列的工作,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恶性通货膨胀得到了抑制,大量失业人员得到安置,农民分到了土地,社会安定,生产力也很快得到恢复。到1952年 底,广东省的国民经济,除个别地区和少数行业外,已达到解放前的最高水平,1952年工农业总产值38.03亿元,比1949年增长52.4%,各项事业 都取得了很大成绩。这就为进行有计划的建设打下了基础。
二、实施“一·五”计划和“三大改造”
1953年,我国进入有计划建设时期。华南分局分析了广东省的特点和当时的情况,考虑到广东地处国防前线,毗邻港澳,地下资源不很清楚,国家“一·五”计 划的重点项目又没有一项在广东,认为当时还不适合以发展工业为重点;另方面,广东地处热带、亚热带,具有发展农业的有利条件,而当时农业生产落后,粮食紧 缺,作为轻工业原料的经济作物又急待恢复和发展。因此,确定广东经济建设的总方向是“以农业为重点”。同时,“必须大力加强城市工作与国营工矿工作,积极 地有计划地发展地方工业,并加紧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与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华南分局,成立中共广东省委,领导广东省的工作。
在实施“一·五”计划中,广东省除积极进行“三大改造”外,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包括:稳定农村生产关系,制定一系列有利于生产发展的政策;大力兴修水 利,改革耕作制度,推广先进技术;依靠工人阶级,开展增产节约、技术革新运动,加强企业管理,新建和扩建了一批企业,扩大了生产能力。
到1957年,广东省全面提前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
第一,基本上完成对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第二,国民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到1957年,粮食总产量达1089万吨,比1952年增加235万吨;经济作物、林业、水产、畜牧业都有较大发展,第一 产业增加值由1949年的12.18亿元增加到1957年的28.84亿元。工业重点发展制糖、造纸和有色金属矿产等,并新建了一批重点骨干企业,为广东 工业化起步奠定基础,全省工业总产值由1949年的6.91亿元增到33.86亿元。其他交通邮电、商业、外贸、财政、金融等都有发展。这期间,全省共完 成固定资产投资14.4亿元,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由1949年的20.27亿元增至58.64亿元,人民生活得到初步改善。
广东的农业合作化,初期比较稳,在农业社中推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的管理办法也比较切合实际,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55 年5月农业合作化高潮后,广东和全国一样,存在着“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的缺点,管理不善。由于生产关系急剧变化,农民接受 不了。在1956年下半年至1957年初,出现过退社风波,约有20万农户要求退社(其中有8万农户已经退出),主要是一些入社后收入减少的社员。后来由 于加强教育和调整了一些政策,问题得到了解决。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有类似缺点,以至影响了部分企业的生产。由于不恰当地把小商贩列入改造范围,造成不少人就业困难,也给市民的日常生活带来许多不便。
1957年,广东和全国一样,开展了反右派斗争,把3万多干部、教师、民主党派人士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在反右派的同时,又在全省开展了“广东历史问题大辩论”和反对“地方主义”。1957年12月7日,中共广东省委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扩大),对古大存、 冯白驹进行了批判,并作出《关于海南地方主义反党集团和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错误的决议》,经中共中央批准,撤销冯白驹省委书记和常委的职务;撤销古大存 省委书记、省人委党组副书记的职务。1958年4月,中共广东省委又以古大存对其错误不作任何检讨、对处分不服为由,报经中共中央批准,又撤销古大存省委 常委、副省长的职务。各地(市)、县也开展了反对“地方主义”,处理了一批干部。这次反“地方主义”于1958年初结束。在这次反“地方主义”中被处分的 干部,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已作了平反。1983年2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为冯白驹、古大存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指出:“1959年12月 广东省委第八次全体会议(扩大)作出的《关于海南地方主义反党集团和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错误的决议》,以及对他们的处分决定,是错误的,应予撤销,恢复 名誉。”并指出:冯白驹、古大存同志“对党对人民是有重要贡献的”。
三、“大跃进”和国民经济的调整
1958年,广东和全国一样,开展了“大跃进”运动。1958年11月,全省实现人民公社化。在此期间,以高指标、浮夸风、“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
广东的浮夸风开始得比较迟,但有“后来居上”的趋势。
大炼钢铁方面:直接参加炼钢的群众,最多时达700万人,约占全省劳动力总数的二分之一。1958年11月3日,中共广东省委钢铁总指挥部宣布:11月1日一天内,全省炼出生铁87.76万吨,另炼出烧结铁、海绵铁116.87万吨,日产量居全国第二位。
农业方面:1958年7月,省委提出要保证晚稻亩产400公斤。各地、县、社随即开始了指标攀比。9月出现了连县星于公社亩产稻谷3万多公斤的“大卫 星”。1958年10月31日,省委作出《关于开展1959年早稻万斤县万斤社万斤片运动的决定》,并于11月8日至15日召开的地委书记会议上,决定农 业生产坚决实行“少种、高产、多收”的方针,地、县、社又层层加码,指标被提高到了无限空想的程度。12月,又错误地奖励了一大批敢于虚报产量的单位,广 四等县竟虚报全县平均亩产2100公斤或2000公斤。
各行各业都浮夸成风,大放“卫星”。与此同时,“共产风”盛行,全省性大的“共产风”主要有大炼钢铁、大兵团深翻土地和秋收、大办社队企业、大办水利等4次,小的“共产风”连续不断。
根据虚报的粮食产量,省委号召农民“吃三餐干饭不要钱”,把本来并不丰厚的家底吃空了,加上城市吃商品粮的人口激增,造成粮食供应十分困难。与此同时,在农村实行超越农民承受能力的高征购,并于1959年春普遍开展了“反瞒产”运动,强迫农民报大数,造成极坏影响。
为了推行高指标,在整个“大跃进”过程中,不断地“反右倾”、“拔白旗”,一些对“大跃进”有不同看法,主张讲真话、实事求是的干部被作为“右倾”、“白 旗”、“秋后算账派”,受到批判或处分,全省处分干部141752人;在1959年批判彭德怀“右倾机会主义”中,又批判、处分了一大批坚持实事求是的干 部。
在“大跃进”中,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全省建成大型水库22座,中座水库158座,小型水库数以万计。工业方面,建成一批骨干企业。但是,由于“大跃 进”违背客观规律,破坏了综合平衡,使广东的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主要是: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严重失调;基建规模过大,影响了生产和经济效益;农业生 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1960年粮食产量只有875.4万吨,回复到1953年水平;森林资源遭严重破坏;通货膨胀,物资供应困难,人 民生活水平下降,出现了水肿病流行和人口非正常死亡严重等情况。
在“大跃进”中,批判资产阶级法权,宣传“取消商品经济”、“向共产主义过渡”、“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把抓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作为推动工作的“法宝”,把大搞群众运动作为经济建设的基本方法,造成了极大的思想混乱。
从1960年下半年开始,根据中央的部置,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主要措施是:加强农业战线,开展整风整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农村 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六十条”),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压缩重工业生 产,对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精减职工,精减城市人口;加强财贸工作;调整教育事业的发展速度。由于广东的自然条件优越,制订和实施许多有利农业生产的政 策,生产大队对生产队采取包死产、全奖全罚或生产队对生产大队包上交任务的办法,有些地方实行固定地段、包工定产、对产负责、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发挥 了生产队和社员的积极性,因此,生产恢复比较快。经过1961年至1965年的努力,广东的国民经济调整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工农业生产在比较协调的基础 上发展。1965年,全省工农业总产值为105.18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131.96亿公斤,市场供应增加,人民生活有了改善。
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认为:社会上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段斗争。根据中央的布署,从1963年3月开始,广东省在农村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改称“四清”运动)。从1965年开始,在城市也开展“四清”运动,一直持续到“文化大革命”初期才匆忙结束。
这次运动,由于强调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组织领域以及思想领域都开展阶级斗争,打击了大批基层干部,经济建设受到一定影响。但是,由 于省委注意把运动落实在生产建设这一重点上,提出把增产还是减产作为运动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同时,及时落实政策,使大批基层干部得到解放,重新出来工 作,从而使广东的生产建设仍能有所发展。
四、“文化大革命”对广东社会经济的严重破坏
1966年6月,《南方日报》开始批判作家秦牧的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简称“三反”)言论。此后,揪“小邓拓”、“三反分子”、“牛鬼蛇 神”便在全省层层展开。接着,是建立红卫兵、停课闹革命、大串连、批判“走资本主义当权派”、夺权、打派战、反击“二月逆流”、反对“资产阶级反动路 线”、揪“广州谭震林”、武斗等等,全省进入大动乱的时期。
1968年2月21日,广东省革委会、广州市革委会同时成立。但运动不断,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一 个接一个,伤害了大批干部和群众。所谓批斗“走资派”和“揪叛徒”、审理广东地下党14起“重大历史事件”,又一次伤害了大批革命战争时期在广东坚持斗争 的干部。从1973年开始,持续4年多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除第二批运动贯彻邓小平提出的全面开展整顿的精神,对加强社队的经营管理有一定作用外,其 余几批,都是搞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批“资本主义”,批“唯生产力论”,搞“穷过渡”,把矛头指向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全省被批斗的干部、群众达10 万人。
由于广东毗邻港澳,地处国防前线,又是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所在地,从1967年3月开始实行军管;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为稳定广东局势又做了艰苦的工作。因 此,相对而言,广东的动乱、武斗没有毗邻省、区那么厉害,非正常死亡的人也没有那么多。特别是珠江三角洲一带,较为讲实惠,生产秩序恢复较快,武斗和死人 都比较少。有的县甚至没有武斗和非正常死亡,还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使经济进一步发展。
但是,“文化大革命”给广东的破坏仍是十分严重的。
(一)经济上的破坏
1967~1968年的政治大动乱,使正常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完全被打乱,各级共产党组织、政府机构、经济管理机构基本瘫痪,大批有经济管理 经验的干部被打倒或“靠边站”,大批工人、机关干部和部分农民离开生产(工作)岗位,许多企业停工停产,使广东的工农业生产连年下降。1968年与 1966年比,工业总产值下降22%,农业总产值下降2.6%,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全面下降,主要农产品产量除黄红麻和红烟外也全部下降。
“文化大革命”期间,本来僵化、封闭的经济管理模式更加僵化、更加封闭。“左”的指导思想和政策,排斥市场机制,忽视经济效益,忽视广东特点,片面强调积 累,片面强调重工业,片面强调战备,把“以粮为纲”绝对化,限制农民开展多种经营和发展家庭副业,使得在1968年以后的8年中,广东经济发展缓慢,并失 去了利用外资和国际市场的极好机会。
由于广东各级领导和群众,基本上能做到坚守岗位,积极搞好生产,使广东的工农业生产在1969年后仍能缓慢地向前发展。10年间,基建投资共101.92 亿元,建成一批水电站、电厂、有色金属企业、煤矿和化肥厂、钢铁厂,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1%,国民收入年均增长5%。集体工业因牵连到群众切身利 益,抗“灾”能力较强,因此,虽在动乱的情况下,仍然有所发展。
但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的增长,是在基数很低的水平上增长,所增加的产值,有的有“水分”,有的产品没有使用价值,属于无效劳动;而且这些增长,是在挤压人民生活的条件下上去的,人民生活十分困难。这种竭泽而渔的做法,后遗症很大,难以为继。
(二)思想政治上的破坏
“文化大革命”运动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全省立案审查的干部共11.2万多人,被错定为“反革命集团”、“叛徒集团”等集团性假案669宗,涉及干部 9432人;干部个人冤假错案12427人;全省被迫退职和被遣回乡的干部29238人,因乱打乱杀、乱揪乱斗而造成非正常死亡的42237人。在法院审 判的刑事案件中,判处死刑的1309人,以反革命罪判处无期徒刑以下的19186人,经复查有近一半的人属重判或错判。
而更有深远影响的是:是非颠倒,干部群众的思想被搞乱了;法制受到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受破坏,道德规范和作为道德基础的人文精神受到践踏,社会风气变坏,人与人之间失去信任,无政府主义泛滥,社会治安恶化。
“文化大革命”后期,广东解放干部的工作抓得较早。对于“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的纠正工作,广东的起步也比较早。1975年初,广东省委便发出关于落 实政策的通知(5号文),复查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中处理的案件和人员,错误的给予纠正;同时清理1970年干部退职还乡、“文 化大革命”初期战备疏散人员,清理城镇遣送回乡人员,该收回安置的收回安置;为“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人员做结论;对“文化大革命”中乱打乱杀人员也 作了处理。但由于当时整个形势的影响,这些工作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文化、教育、科学上的破坏
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工作者受到迫害。大学十年不招生,中小学也停课闹革命,复课后学制缩短,大量增加劳动时间,破坏了正常的教学结构,教育质量 严重下降;科研机构大部分被撤销,科研资料散失,科学研究处于停顿状况;文化团体全部被解散,文艺创作基本停止,传统戏剧被禁止;医疗卫生工作质量下降; 优秀运动员队伍被砍掉约70%,体育场地、设施大量荒芜或被捣毁,体育事业受到很大摧残。
五、改革开放和广东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广东省进一步落实政策,拨乱反正,开始清理过去工作上的失误,调整某些经济政策,实现工作重点转移,除进一步复查平反 “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外,“地方主义”案件、其他历史遗留案件也开始纠正、平反。据1983年2月24日任仲夷在中共广东省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报 告,落实政策共解决了大约20万人的问题。
广东省海岸线长,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历来是中国对外贸易、对外交流的重要门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有利条件。但是过去由于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加上政 治上“左”的思想的影响,这些优势得不到发挥。70年代后期,当国际资本主义的经济挑战挟持着又一次世界科技革命浪潮,猛烈地撞击着世界经济时,地处南海 前沿的广东经济仍然处在缓慢的发展状态中。1978年,广东全省国民生产总值仅为184.73亿元,国民收入160.78亿元,财政收入39.46亿元,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01.8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3.25元,农产品商品率只有40%,广东农民的商品性消费仍停滞于50%的水平。
粉碎“四人帮”后,经过拨乱反正,人们的思想逐步解放,促使广东省委的领导人认真思考,如何从广东的实际出发,发挥广东的优势,把广东的四化建设搞得快一 些,使广东在全国的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1978年11月,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中共广东省委书记习仲勋向中央提出了给广东以更大的 自主权,以便发展广东经济的要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和省人民政府为建立出口基地,发展对外贸易,要求国务院批准将宝安 县、珠海县改为深圳市、珠海市。国务院于同年3月5日批复同意。同年1月31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批示同意广东省革委会、国家交通部提出的在宝安蛇口建 立我国大陆第一个出口加工区的报告。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省委领导经过讨论,一致认为可以用类似国外和台湾兴办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 的办法,设立出口特区,通过对外开放,焕发出广东的生机活力,振兴困难重重的社会经济。只要中央授权,实行对外开放,广东完全可以发挥毗邻港澳、华侨众多 的优势,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并且提出,可以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和侨乡汕头进行试验。
在1979年4月的中央工作会议期间,习仲勋和省革委会副主任王全国在小组会上多次讲了广东的情况和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如何利用广东的有利条件为 国家多创外汇的问题。在政治局听取各组召集人汇报时,习仲勋又直接向中央领导作了汇报。他代表广东省委正式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 政策、灵活措施和试办“出口特区”的建议,得到中共中央的赞同。邓小平说:“还是办特区好”,“过去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要杀出 一条血路来。”
在这次会议上,根据邓小平的倡议,中央在会议文件《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首次正式提出“试办出口特区”和对广东、福建两 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发展地方经济”问题。这一文件于8月3日以国务院国发〔1979〕202号文件正式下发。
1979年5月,中央派出以副总理谷牧为首的工作组来广东,和中共广东省委一起研究关于在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问题并起草文件。
6月6日,广东省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送《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正式提出在深圳、珠海、汕头三市试办“出口特区”的要求。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文件正式下达。指导思想是放宽政策,给两省更多的自 主权,使两省能抓紧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发挥优越条件,先走一步,大胆地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扩大对外经济活动,调动各级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发展对外经济技术贸易,把国民经济尽快搞上去。
这个文件给广东的自主权,突破了长期以来实行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
从这时开始,到1998年,广东的改革开放,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解放思想,贯彻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摸索前进。
广东省实施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初期主要从两方面着手:
第一,以市场经济为取向,重点抓好价格机制、流通机制、投资机制和企业机制的改革,促使各项改革逐步推进。但当时的改革还是初步的、不配套的。
第二,以开放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广东的人缘、地理优势和商品经济较发达的优势,引进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依靠低成本劳动力与高资金投入的 组合,在低技术和低加工度的产业结构基础上,实现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但初期的开放还只是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的低层次的有限开放。
从封闭到开放,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到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初期许多人无法接受和无法适应,忧心忡忡,议论纷纷。有人认为开放会导致“资本主义泛 滥”、“对精神文明建设有害”,引进外资会“被剥削”;有人担心,建立经济特区,会“丧失主权”,沦为昔日上海的“租界”,“特区是国际资本阶级的土 地”、“走私的主要通道”见谷牧1998年2月21日发表在《深圳特区报》的文章。有人甚至说要在广东与其闽、赣、湘、桂边界上“拉起七千公里的铁丝网” 转引自《刘田夫回忆录》。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很多人认为是“走回头路”,是“右了,修了,偏了”,因而千方百计去压、纠和堵;在实行价格改革初 期,物价涨幅较大,省内省外反应强烈,向中央告状的人很多。这种议论纷纷的局面持续了几年,反反复复,有“香一年,臭一年,香香臭臭又一年”之说。
但是,这些议论并没有动摇广东改革开放的决心。1981年,中共广东省委专门召开一次务虚会,进一步解决“左”的问题,破除旧框框。在1984年 10月12日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林若代表广东省委提出:要破除在社会主义的理解上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固定观念;破除不敢吸收和借 鉴运用世界发达先进国家经营管理方法的思想;破除把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看作是“资本主义”的固定观念;破除把全民所有制的所有权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 混为一谈的错误观念;破除把竞争看成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因而不敢竞争、满足于独家经营的思想;破除把个体经济看作是资本主义因素的过时观念;破除闭关 自守、不敢去开拓省内和省外(包括国外)两个市场、充分利用省内和省外两种资源的思想;破除老一套的领导方法、工作方法和违反给企业自主权的过时的规定和 制度,使思想进一步解放。经过几年实践,广东省的绝大部分干部,逐步确立了必须围绕发展生产力这一中心,大力发展社会商品经济的新观念。思想的解放促进了 广东经济的发展。
经过10年的努力,到1988年,广东的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国内生产值从1978年的184.73亿元上升到1098.6亿元,从居全国第六位上升到第二位,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均跃居全国第一位,财政收入达107.57亿元,居全国第二位。
在这10年中,也出现过一些问题,主要是体制改革还不配套、不彻底,有待深化;法制建设、管理工作跟不上;流通领域混乱;走私贩私较严重;经济领域犯罪活 动增多;干部贪污腐化也比较严重,虽然省委、省政府在肃贪方面采取很多措施,但情况仍未有好转;社会道德滑坡;部分山区发展比较缓慢。
对于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广东的做法是:严肃对待,及时纠正,吸取教训,谁有问题就处理谁,不搞政治运动,不惊慌失措,治“乱”坚决。中共广东省委要求 各级干部要做到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不动摇,坚持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动摇;开放搞活和加强管理监督同步,保证了广东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治理整顿,深化改革。
1988年,由于各地投资规模过大、经济过热,在宏观调控上出现了某些失衡。同年9月,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 革的任务。广东省根据本省情况,在1989年召开的计委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压基建,调结构,保生产,抓改革,求效益,上水平”的18字方针。
在开展治理整顿初期,市场疲软,商品积压,资金紧缺,工业增长速度回落,效益下降,广东经济面临严竣的形势。对此,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对 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还要通过改革和发展去解决。”要“把治理环境整顿秩序同深化改革、稳定发展经济结合起来,把加强宏观调控同搞活微观调节结合 起来,把加强集中统一同实行分类指导结合起来。”“整治是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更好的条件。”因此,这一时期.广东的各项改革,仍继续深化。
农村方面,继续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加强农业的社会化服务工作;还推广了农村股份合作制。
工厂企业方面,继续实行承包责任制;深化企业配套改革;组建了一批企业集团;有的还将乡镇企业的机制引进国营企业,增强企业活力。
价格改革采取了较大动作,抓住宏观经济环境比较稳定的有利时机,出台了一些改革措施。1991年5月1日起,调高了计划内供应粮食的价格及米面制品价格,食糖价格全面放开。
金融方面,继续发展证券市场,组建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由5家增加到17家。
其他如科技体制改革、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等,都逐步推开。
在开放方面,也继续扩展。1989年引进外资23.99亿元,和1988年基本持平,1990年以后又继续上升。
经过三年的努力,治理整顿告一段落,国民经济进入正常轨道。
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同时,省委、省政府抓紧廉政制度建设,力图使廉政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1989年8月18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从1988年到1991年,查处贪污贿赂案件4657宗。
这个时期,在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也取得显著成果。
第三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实现经营机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
1989年的政治风波后,国内有些人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否倒退,发展私营和个体经济会导致什么后果,引进外资越来越多有没有问题,特区这样办对不 对,前段的改革姓“社”还是姓“资”等等,提出了质疑。在这种背景下,邓小平南巡广东,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广东改革开放、建立经济特区的成绩,并要求广 东20年赶上亚洲“四小龙”。
邓小平南巡之后,广东为落实邓小平提出的20年内赶超亚洲“四小龙”的要求,制订了《广东省20年经济社会发展纲要(草案)》。1993年5月,中 共广东省第七次代表大会将广东在未来20年间赶上亚洲“四小龙”、基本实现现代化作为广东地方党组织的奋斗目标。省委书记谢非代表省委在会议上提出:广东 省今后的发展思路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四项基本原则”为保证,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强 化农业、交通、能源、通信和科技教育三个基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法制和廉政监督三个机制;实现产业结构、生态环境和人口素质三个优化,保持国民 经济高速、高效、协调、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全面繁荣进步。这也就是“三个三工程”。
在此之后,广东的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主要是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继续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系统的市场 规则。1992年,广东率先全面放开粮食购销价格,标志着商品市场彻底取代计划经济流通体制。广东的企业改革,前段主要是让利放权,实行承包制,虽然也有 一定作用,但“产权不明,责权不清,政企不分,管理不善”的问题,仍困扰着政府与企业。深圳市、顺德市从1993年开始,(转载请保留链接 www.baikedang.com 谢谢啦!)率先进行产权制度与经营机制转换 的改革,使经济建设进入良性循环轨道。此外,在政府机构改革、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农村股份合作制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进展。
对外开放方面,主要是开拓多元化的国际市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使广东经济直接与国际市场对接,参与国际竞争。在此期间,广东的对外贸易发展很快,进出口 总额占全国40%,并且摆脱了主要由香港转口的局面,对美国与西欧的进出口比重大大增加,对美国的进出口额已接近香港水平。
经济建设方面,大抓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发电量、公路通车里程、高速公路里程、航空旅客运输量、吞吐量、飞机起降架次和邮电通信等多项指标都 居全国第一,移动通信用户数量占全国六分之一。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从而提高了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扶贫工作取得进展,全省贫困人口由1990年的400 万人减至1995年的80万人。
与此同时,广东大力发展教育科技事业,培养人才,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展创建精神文明活动,树立良好社会风气。
广东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并初见成效。1979年至1998年,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法规 2782项,省政府颁布政府规章500多项,广东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上已有法可依。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民主法治、廉政监督机制也逐步形成与 完善,法制监督工作扎实推进,普法宣传也取得成绩。
经过20年的奋斗,广东的改革开放成绩斐然,经济发展水平跃居全国前列,经济上积聚起巨大的投入能力,培育起雄厚的竞争实力,形成外向型经济和日益紧密的 粤港澳经贸合作关系,形成相对优良的发展条件。据国家统计局1996年的评估结果:广东社会发展综合水平居全国第一位,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广东编写的 宣传社会道德的通俗读物深受读者欢迎。广东精心组织的“文化精品”、“文化艺术上山下乡”等工程,创作了一大批有时代气息和艺术魅力的文学作品。广东各地 开展的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等活动,也取得良好效果。广东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和“黄、赌、毒”、清除精神垃圾、严惩腐败,都取得一定成绩。
但是,这期间,广东的社会经济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经济总体素质和效益不高的状况尚未明显扭转;国有企业改革任务艰巨,解困和再就业压力增大;一 些地方一度出现开发区、房地产过热和金融秩序混乱,农业基础仍较脆弱;人口出生率较高;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恶化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发展 仍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地方封建迷信活动比较严重;少数地方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不力,社会治安不够好;一些干部以权谋 私、腐化堕落的情况也仍然存在。
上述事实表明:广东的经济发展已由解决短缺经济、数量扩张为主要特征的快速增长阶段,进入追求质量效益、提高整体素质和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特征的稳定增长阶 段;体制改革已由点面结合、单项突进、破除旧体制阶段,进入整体推进、综合配套、体制创新阶段;对外开放已由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的有限开放,转向平等竞 争、全方位开放,提高开放质量和水平的阶段;社会发展已由满足人民温饱生活等基本要求,转向提高生活质量和追求社会全面进步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