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14页(1225字)

对增值税可以按不同的标志进行分类,其中,以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为标志,可将增值税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增值税在确定扣除项目时都允许扣除外购流动资产的价款,但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的扣除,各国的规定则有所不同。

(1)生产型增值税

是指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除包括纳税人新创造价值外,还包括当期计入成本的外购固定资产价款部分,即法定增值税相当于当期工资、奖金、利息、租金、利润等理论增值额和折旧额之和。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这一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口径,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此种类型的增值税其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对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税,而且越是有机构成高的行业,重复征税就越严重。这种类型的增值税虽然不利于鼓励投资但却可以保证财政收入。

(2)收入型增值税

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奖金、利息、租金和利润等各增值项目之和。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这一课税基数相当于国民收入部分,故称为收入型增值税。此种类型的增值税,其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一致,从理论上讲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但由于外购固定资产价款是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的,且转入部分没有合法的外购凭证,故给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带来困难,从而影响了这种方法的广泛采用。

(3)消费型增值税

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纳税人当期的全部销售额扣除外购的全部生产资料价款后的余额。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这一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因而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此种类型的增值税在购进固定资产的当期因扣除大大增加,会减少财政收入。但这种方法最宜规范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因为凭固定资产的外购发票可以一次将其已纳税款全部扣除,既便于操作,也便于管理,因而是三种类型中最先进、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的一种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章规定,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2003年10月底,中央出台了《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东北优先推行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改革。目前,只有东北地区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其他地区还是以生产型增值税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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