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在农村设立网点的政策应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268页(665字)

政策指南

在2005年底以前,对全国县(含县级市)及其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销售的出版物,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办法。返还的税款专项用于发行网点和信息系统建设,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县(含县级市)及其以下新华书店包括地、县(含县级市)两级合二为一的新华书店,但不包括城市中县级建制的新华书店。

基本案情

某出版社拟到农村供销社设立一图书销售点,预计年销售额为300万元,同等条件下,比市区销售点减少净利润18万元。

问,设立网点对出版社是否有利?

节税分析

由于在农村设立的图书销售点可以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返回增值税为:

300×13%=39(万元)

扣除减少的利润19万元还可获得税收利益21万元(39-18)。

节税结果

由于在农村设立的图书销售点可以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在这种情况下,设立网点对出版社有利。但是设立销售网点要支付一定的管理、设立成本,筹划者需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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