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货币时间价值进行节税筹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342页(1365字)

基本案情

某集团是一家专门从事机械产品研发与生产的企业集团。2004年3月,该集团拟扩展业务,欲投资6000万元研制生产某种型号的机床。经研究,共定出两套方案:

方案一:设立甲、乙、丙三家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彼此间存在着购销关系,即甲公司生产的产品可以作为乙公司的原材料,而乙公司生产的产品全部提供给丙公司。

经调查测算,甲公司提供的原材料市场价格每单位10000元(这里每单位是指生产一件最终产成品所需原材料数额),乙公司以每件15000元提供给丙公司,丙公司以20000元价格向市场出售。预计甲公司为乙公司生产的每单位原材料会涉及850元进项税额,并预计年销售量为1000台(以上价格均不含税)。

方案二:设立一家综合性公司,公司设立甲、乙、丙三部分。

问,该集团应采用哪种方案?

节税分析

方案一,设立甲、乙、丙三家独立核算的子公司。

甲公司年应纳增值税额为:

10000×1000×17%-850×1000=850000(元)

乙公司年应纳增值税额为:

15000×1000×17%-10000×1000×17%=850000(元)

丙公司应纳增值税额为:

20000×1000×17%-15000×1000×17%=850000(元)

方案二,设立一家综合性公司,设立甲、乙、丙三部分。

基于上述市场调查材料,可以求出该公司大致年应纳增值税额为:

20000×1000×17%-850×1000=2550000(元)

节税结果

其数额和上一套方案完全一样,看似两方案对公司设立的效果一样。其实不然,因为货币是有时间价值的,正是基于这方面考虑,该集团应该采用第二套方案。

特别提示

货币的时间价值不仅在缴纳税款时应注意,在其他经济活动中,当事人也应该引起重视。比如,在对某个项目收益进行评估时,也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问题。

货币具有时间价值也要求企业加快资金的运作,不要让资金停滞在某一处,因为钱搁在那儿是不会生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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