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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工会干部进行考核和鉴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205页(520字)

对工会干部的考核是工会干部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主要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制定出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德,主要考核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能,主要是考核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负责程度;绩主要是考核工作实绩;还应把能否密切联系群众作为考核工会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工会干部鉴定是工会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教育、监督、了解和考察工会干部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1)所有工会干部均应每隔2至3年进行一次鉴定或总结。干部调动工作或者担任领导工作,距前一次鉴定一年以上,都应做出鉴定。担任某项临时工作或者脱产学习,超过半年以上者,亦应做出鉴定或总结。(2)干部鉴定一般应在个人总结检查的基础上,经群众评议讨论,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正式作出。(3)鉴定的内容要从实际出发,抓主要问题,扼要列举突出实例进行分析,得出恰如其分的结论。(4)组织鉴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如本人对组织鉴定有不同意见,组织上应认真听取,合理的要吸收,不合理的要说服教育;本人仍有意见的,允许保留,组织鉴定和本人意见都应装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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