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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栓塞综合征

书籍:骨伤科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医古籍出版社《骨伤科手册》第109页(2690字)

脂肪栓塞综合征是指发生在严重创伤,特别是长管状骨骨折后,以进行性低氧血症,皮下及内脏出血点,意识障碍为特征的综合征。该综合征往往发生于伤后2~3天,来势凶猛,病死率平均为16.3%。住院病人的发病率约7.7%。需要注意的是该综合征不只见于外伤,诸如灼伤、代谢性疾病、减压病、胶原性疾病、严重感染、新生物及骨髓炎等也都可诱发脂肪栓塞综合征。

【病因病理】

1.机械学说

损伤后的骨髓或软组织局部的游离脂肪滴,由破裂的静脉进入血行,机械地栓塞小血管和毛细血管,造成脂肪栓塞。

2.化学学说

创伤后机体应激反应通过神经-体液效应,释放大量儿茶酚胺,使肺及脂肪组织内的脂酶活力增加,在肺脂酶作用下,发生水解,产生甘油及游离脂酸,以致过多的脂酸在肺内积累,而游离脂酸的毒性作用造成一系列肺部病理改变,导致呼吸困难综合征、低氧血症。创伤愈严重,脂肪栓塞发生率愈高,症状也愈严重。全身各脏器都可被侵犯,肺、脑、肾栓塞在临床上比较重要。

【诊断】

(一)分型

1.暴发型 伤后短时间清醒,很快发生昏迷,有时出现痉挛、手足搐动等症状,1~3日内死亡。由于点状出血,肺部X线病变等症状不完全出现,临床诊断较困难。

2.完全型 伤后12~24小时清醒期后,出现发热、脉快、呼吸系及脑症状,以及皮下点状出血等症状,这种类型临床多见。

3.不完全型 临床表现轻微,而实验室检查有明显低氧血症。

(二)主要诊断标准

1.点状出血,常见于头、颈及上胸等皮肤和粘膜部位。

2.呼吸系统症状,肺部X线病变。

3.非颅脑损伤而引起的脑部症状。

(三)次要诊断标准

1.血氧分压下降,低于60mmHg。出现越早,病情越重。

2.血红蛋白下降至10克以下。特点为无明显临床出血情况,血色素迅速下降。

(四)参考标准

1.脉快:每分钟120次以上。

2.发热:38℃以上。

3.血小板下降。

4.尿中有脂肪滴。

5.血沉增快,超过70mm/小时。

6.血清脂酶增加。

7.血中游离脂肪酸增加。

在上述标准中主要标准有两项,或主要标准有一项,而次要标准、参考标准有4项以上时可确定临床诊断。无主要标准,只有次要标准及参考标准4项以上时可疑为隐性脂肪栓塞综合征。

【治疗】

脂肪栓塞综合征轻者有自愈倾向,而肺部病变明显的病例经适当呼吸支持,绝大多数可治愈。

(一)呼吸支持是最基本的治疗措施

1.不完全型:可以鼻管或面罩给氧,使氧分压维持在70~80mmHg以上即可,创伤后3~5天内应定时血气分析和肺部X线检查。

2.完全型:应迅速建立通畅气道,暂时性呼吸困难可先行气管内插管,病程长者应行气管切开。进行性呼吸困难、低氧血症者应尽早使用人工呼吸机辅助通气。

(二)维持有效的循环容量,预防肺水肿

补充有效循环容量,纠正休克,有条件应补充血液及白蛋白,有利于保证血液的携氧能力,保持胶体渗透压,减轻肺水肿。

(三)药物治疗

1.激素:主要作用在保持血小板膜的稳定性,防止血液在毛细血管内停滞,减轻或消除游离脂酸对呼吸膜的毒性作用,从而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减轻肺间质水肿,稳定肺泡表面活性物质的作用。因此在有效的呼吸支持下血氧分压不能维持在60mmHg以上者,可用激素。一般采用大剂量氢化可的松,每日1~1.5克,用2~3天,停药后副作用小。

2.抑肽酶:其主要作用可降低骨折创伤后一过性高脂血症,防止脂栓对毛细血管的作用,抑制骨折血肿内激肽释放和组织蛋白分解,减慢脂流进入血流速度,并可对抗血管内高凝和纤溶活动。治疗剂量,每日100万单位抑肽酶,可获良效。

3.高渗葡萄糖:对降低儿茶酚胺的分泌,减少体脂动员、缓解游离脂酸毒性均有一定作用。

4.白蛋白:能与游离脂肪酸结合,使后者毒性作用降低。

5.其他药物:如肝素、右旋糖酐等。

(四)辅助治疗

1.脑缺氧的预防:为保护脑功能,保证减少脑部和全身耗氧量、降低颅内压,防止高温反应等作用,应给予头部降温或冬眠疗法。更重要的是纠正低氧血症。

2.骨折的治疗:需根据病人身体情况和骨折类型而定,一般提倡早期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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