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46页(702字)

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员和党组织统计的工作程序,实际是对基层党员和党组织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布置统计工作任务。设置委员会的基层党组织,根据报表的时间规定,要将报表统计任务提前布置到下属分党委或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布置任务时,要讲清楚报表的要求、项目的含义、时间规定等,以使下属组织负责统计工作的同志明了。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则接受上级党组织的布置。

(2)核对统计资料。负责统计工作的同志要对统计所依据的党员、党组织变化情况登记等原始资料(包括党员卡片)进行核对,如有疑问,即要查问清楚,以保证统计数字准确。

(3)填写统计报表。负责统计工作的同志要根据资料认真统计,填写报表字迹要清楚、整齐,要填在格内,避免跨格。

基层党委组织部门要将下属组织所上报的统计报表进行汇总。

(4)审查、盖章上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基层党委主要是组织部门领导)审查报表数字之后,签名盖章,由分管同志或部门负责上报。

(5)分析统计资料。基层党组织的有关领导分析报表的各项数据,考虑本组织内党员与党组织情况,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6)报表资料归档。统计报表所依据的原始资料,用后归入组织部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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