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应具有的党性原则和工作作风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423页(348字)

(1)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2)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主观臆断;坚持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不偏听偏信,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3)注意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所办案件的情况。

(5)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策、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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