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群众来访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588页(1568字)

接待群众来访,是基层党组织直接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帮助群众解决各种问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重要途径。做好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对于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恢复和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崇高威望和形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具体工作。在接待群众来访时,信访干部应该做到:

(1)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不论是谈问题和情况,还是提批评和建议,都表明了他们对党组织的信赖和期望,因此,对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情况、批评、建议等等,不论能否解决,是否合理,信访干部都要热情和蔼地予以接待,耐心地听取来访人的陈述。如果来访人由于各种原因而态度不好,言词激烈,信访干部也应以礼相待,引导对方慢慢讲,切忌简单急躁,生硬粗暴,训斥责骂,更不能将来访人拒之门外。对一些错误的、无理的言行应当给予适当的批评和教育。

(2)认真听记。接谈前,应先请来访人填写“来访登记表”。接谈时,要耐心听,如实记录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如果来访人由于文化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的限制,对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或情节讲得不清楚,则应及时向对方提问,引导他们把问题讲清楚。记完后应把主要问题和要求向来访人复述清楚,并向其说明处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对来访人提出的问题,既要耐心倾听,又要注意分析,不能偏听偏信,更不能轻易表态。

对于重访或“上访老户”,也应耐心听,认真记,了解他们有没有反映新的问题,原来反映的问题是仍未解决还是解决了一部分,不能一见就烦,更不能对方话未说完就急于回答和反驳。

群众来访,无论是个人来访还是集体来访,是初访还是重访,接待的信访干部都应认真地把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记在“来访登记表”上。对于重访,要注明日期,如有新的问题和要求则应补记。

(3)恰当处理。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依照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作出正确的处理。如果来访人提出的问题比较简单,能当即答复,就应当即答复。如果来访反映的问题很紧迫或遇到意外情况,需要尽快予以处理的,可通过电话与有关方面联系,尽快弄清情况,妥善处理。对全局性的批评、建议和典型的、重大的问题,应及时整理成文,送领导批办或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对要求合理,政策、法律允许,应该解决而长期不解决的问题,可直接进行调查,督促处理。需要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的,应联系安排,组织落实,并向来访群众说明情况。对少数无理取闹、扰乱社会治安和办公秩序并屡教不改的上访人,报经批准后,由专门机关予以严肃处理。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群众来访,常常是出于以下几种原因的一种:一是合理的要求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未能得到解决;二是问题虽已解决,来访人仍不满足,提出过高的要求;三是确属不该解决的无理要求,但仍心有不甘,软磨硬泡。不论出于哪一种原因,都应有针对性地实事求是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解决实际问题。

对来访群众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中,基层党组织的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要坚持“八不”和“四个教育”。“八不”是:热情接待,不摆官架子;态度和蔼,不动辄训人;耐心说服,不简单急躁;因人而异,不空洞说教;关心疾苦,不一推了事;高度负责,不敷衍搪塞;一视同仁,不以感情代替政策;坚持原则,按政策办事,不无原则迁就。“四个教育”是:向来访群众进行党的政策教育、形势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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