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655页(407字)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生活制度中一项新的内容。所谓双重组织生活,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支部委员会和党委会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双重组织生活。这是因为党员领导干部除了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和小组,坚持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由于党员干部之间的某些问题超出了支部和党小组解决的范围,需要单独召开党的民主生活会来解决。过好党委成员、支部委员或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是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了解,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的重要措施。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需要指出的是,党员干部不能以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来代替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在两者时间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党员干部应先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应改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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