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的审美评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南京大学出版社《工程师实用手册》第131页(1840字)
1.评价标准问题
评价作为一种价值的判断是一种主体性活动,它表现为人们对价值客体的态度。因为其中有主体的选择,必然随主体本身的不同而异。但评价不能脱离外界的现实条件,因此评价标准同时受价值标准与现实状况的制约。
由于评价标准是主体性的意识,因此,具有主观的形式和客观的内容。评价标准的主观随意性,最终会通过客观的价值标准得到纠正,所以,审美评价标准的最终依据是社会的审美实践,它在审美创造和审美感受的不断往复循环中,得到修正和发展。审美评价首先直接反映在直观的心理上,在积累一定的审美经验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上升到认识,并作出一定的美学分析,最终指导设计,形成新的设计意向和构想。
2.社会审美评价方式
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审美评价,其方式可以分三种层次:
(1)个人评价。所谓个人审美评价是由社会成员个人在个别和分散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评价。它以感性经验为主。这种评价可直接反映出产品的社会效果,属评价的基础环节,是一种比较迅速的表达方式。
(2)舆论评价。它是通过各种大众传播媒介所反映的有代表性的审美评价,是社会评价的主要形式。
(3)权威评价。这是由专门职能机构的各类人员来进行,或由有关专家来进行评价。这种评价要进行适当的美学分析,为设计提供参考,它是审美评价的重要方式。
3.模糊数学评价方法
在评价产品时,首先将其与审美相关的形式因素加以归类。为便于掌握,举例说明。
例如,评价室内家具。
第一步,将与家具相关因素分为三类,即组成论域。
第一类:质感、形象联想和感情意蕴;
第二类:色彩及其与室内环境的和谐;
第三类:与人的活动的协调及适应性。
第二步,选择参评对象。
考虑到不同的审美主体在审美需要上的差异,确定选择不同的性别、年龄、职业、爱好和文化水平。然后请他们对上述三类因素分别作出评价,即很好、较好、可以和不好,组成评语的论域。
第三步,进行统计并写出矩阵。
对第一类因素而言,20%的人认为“很好”,70%的人认为“较好”,10%的人认为“可以”,没有人认为“不好”。将百分数化为小数,则得第一项评价为:(0.2,0.7,0.1,0),其余二类依此法统计,则可写出矩阵:
第四步,确定模糊向量。
为了真实的反映每一类型的评价者的整体感受,必须对其三种因素的评价进行加权,并使加权数满足归一化要求。设某一类型的评价者,其第一类因素加权数为0.2;第二类因素加权数为0.5;第三类因素加权数为0.3。即
第五步,求出综合审美评价。
=(0.1,0.43,0.39,0.08)
请注意:若上述圆括号内各数之和不等于1时,需进行归一化处理。依此类推,可得出各类评价的综合审美评价。
这种审美评价方法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审美因素的综合性和复杂性,避免了非此即彼的简单化。这是从简单的定性评价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