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证的种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南京大学出版社《工程师实用手册》第395页(888字)
1.一般许可证
一般许可证是最常见的一种许可证,一般许可证的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区内使用有关专利技术,同时自己保留使用该项技术及再与第三方签订该项技术的许可合同的权利,被许可人要向许可人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2.独占许可证和独家许可证
独占许可证的被许可人不仅有权在规定地区内使用有关的专利技术,而且有权排斥许可人在内的一切其他人使用该项技术。在发现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一般许可证的被许可人只能在要求许可人起诉遭到拒绝后,方可自行起诉),独占许可证的被许可人还有权向第三方发放许可证。所以,在许可合同规定的地区,独占许可证的被许可人的权力几乎与专利权的权力相同。
独家许可证除了不能排斥许可人自己使用专利技术外,其他情况与独占许可证基本相同,独占许可证和独家许可证的使用费通常要高于一般许可证的使用费。
3.交叉许可证
交叉许可证是技术贸易双方以价值相当的技术互惠交换的一种许可证。这种许可证多见于改良发明的专利权人与原发明的专利权人之间,因为改良发明的专利权人使用其专利技术时,必须利用原发明。为了方便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专利法规定双方都应许可对方使用其专利技术,这种相互许可的协议就是交叉许可证。
4.强制许可证
这种许可证只能由政府颁发,不采用合同形式。如果专利权人在合理长的时期内自己不实施其专利技术,又不许他人实施或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及非常情况时或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专利局就有权批准需要这种技术的单位,在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下,使用该项技术。在通常情况下,强制许可证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许可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