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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税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25页(354字)

又称所得税。对在香港从事贸易、专业或商业活动的任何个人或法人获取的赢利征收的税项。实行“本地来源”原则,即个人或法人不论是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只要经营利润来源于香港,就要缴纳利得税。税额按课税年度内实赚利润计算。计征时先按上一课税年度赚取的利润暂征,其后再按课税年度实赚利润进行调整。有限公司与无限公司的课征税率不同,前者一般高于后者1.5%。有限公司的利得税税率为16.5%,而无限公司为15%。应课税利润不包括出售资本性资产所得的利润,即资本利得税,也不包括储税券利息、政府债券利息等。不课征资本利得税对于保护投资者的积极性和吸引外资颇有裨益。此外,为鼓励投资,在计算利得税税额时,还给予各种免税额折扣,如厂房机器设备的折旧免税及工商楼宇的折旧免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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