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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51页(811字)

香港政府关于公务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训练、薪酬、福利、退休及纪律等方面所施行的规范和体制。目的是为政府施政提供必要的人力,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香港公务员制度是在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中形成的一个特殊的历史产物,是英国文官制度的海外延伸。香港内部的行政机构的产生和公职人员职权的确定,是根据《英皇制诰》《皇室训令》这两个法律文件。《英皇制诰》是英廷颁给香港总督的权力证明书,其中规定了公务员的任命和升迁由总督决定。《皇室训令》是从组织细则上对《英皇制诰》作了补充。1917年公布实施的《殖民地规则》对公务员的升职、纪律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定。1969年,英廷对《皇室训令》和《殖民地规例》作了修订,允许总督自行批准公务员叙用委员会向他提出的关于聘任、升级和法律问题的建议书,而无需先把它们提交行政局。后来香港政府又通过立法,制订了有关公务员的条例,建立了公务员的各项制度。二战前,香港的公务员制度,带有浓厚的殖民地色彩。英国为了维护对香港的统治,香港公务员制度所依据的法律规范都是由英国政府制定的。港府的政务官全部由英国人担任,一些重要或敏感性职位长期为英籍人士把持,华人无权问津。他们在薪俸及服务条件方面享有特权,晋升速度也是华人望尘莫及的。二战后,随着香港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扩大,公务员人数猛增,达12倍,与此相适应,公务员制度也有了较大的变化。经过多年和多次的改革,产生了比较合理和科学的思想、原则、制度和方法,具有开放性、连贯性、公平性、专业化、法制化和“文政”兼备等特点。每个公务员都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在待遇方面,港府以高薪酬、高福利、职业有保障来吸引有才华的人士加入中上层公务员行列。公务员的晋升有固定的制度。香港政府设立公务员事务科,负责公务员事务管理,并通过加强公务员叙用委员会等咨询、协商机构建设,做好公务员事务的民主协商、交流对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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