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晋升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56页(1028字)
香港政府机构中,每年都有空缺的职位,有一些是部门主管职位,例如首长级公务员每年空缺率约1%,下面的空缺可能多些。这类空缺职位,一般是从同职系较低职级中,擢升合适的优秀人员填补。只有在没有合适擢升人选的情况下,才会采用直接招聘升充职级的方法来填补空缺职位。在建议进行直接招聘前,负责晋升选拔工作的人员,须审阅有资格获得考虑晋升人员的考绩报告,当确认不能以晋升的方法填补空缺时,才应考虑直接招聘及向部门首长提交报告,解释原因。为了确保晋升选拔委员会以提升最优功绩的公务员到较高层次工作,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根据所有符合提升条件的公务员的成绩评价报告来作出决定。个人行为良好,能力足够,经验丰富、学历相当,是公务员晋升的主要条件。但是,具体则按公务员的职级有不同的处理。低级的公务员,港府根据其服务年资以及工作表现,每年提升一部分。如把二级公务员升为一级公务员。高级公务员的职位空缺通常以升级或调任的方法来填补。一般的做法是直接提升有关部门或职系的公务员。目前,香港公务员有关晋升的建议通常包括实际升职、列入晋升备取名单等形式。晋升甄选的方法也有多种,由各部门酌情决定采用最适当的甄选办法。高级公务员的职位空缺一般采用以下方法来填补:第一,由部门首长或其所授权的人员,根据考绩报告进行甄选;第二,假如符合资格的人数众多,而他们当中并没有明显特别合适的人选,为了强调公平起见,由部门首长可委任晋升选拔委员会负责这项工作,经详细比较后,作出最后决定;第三,某些竞争激烈的职位要进行笔试与面试;第四,如果无适当现职人员胜任,则公开登报招聘。布政司或有关部门会设立一个正式的遴选委员会,接见所有合乎规定资格的应征者,如果应征人数过多,资历较高者可优先获得聘用。总之,港府提升一名公务员,是有一定原则和程序的,在制度上尽可能杜绝擅权舞弊。一般情况下,在上面四种方法中,最常采用的方法是第二种。即由有关部门首长委任成立一个晋升选拔委员会负责甄选,而不是个人说了算。哪一个部门有职位空缺,就由那个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成立一个审核晋升委员会。委员会先列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名单,首先看资历,然后是看工作表现。在审核晋级人员的条件时,受教育程度、工作经验、行为品德都是要考虑的。为了保证一切审核工作按原则办事,最终的决定不能由个人说了算,只能作出共同的决定。审核监督员作为铨叙司的特派代表参加晋升选拔委员会,监督其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