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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的组织机构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73页(1038字)

为执行任务,便于执法运作,廉政公署有一套相应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协调有序,各司其职。廉政公署的组织机构分为四级:(1)最高长官总督特派廉政专员;(2)处级业务部门,即执行处、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3)科级机构由各处分辖;(4)工作组,属各科以下。根据《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规定,专员、副专员由总督委任,专员须代表总督,直接向总督负责。执行处是廉政公署的调查部门,配有各类调查人员,是廉政公署内最大的一个部门,它主要负责调查经举报违犯《防止贿赂条例》、《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及《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等的涉嫌人员。执行处下辖若干调查科,各科又分若干小组,分别进行各类案件的调查工作。另外,在处下还设有一个技术服务部,雇有技术顾问。防止贪污处是廉政公署中负责审查的工作部门,它主要是通过审查设法堵塞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在组织和行政程序上的漏洞,以阻塞或减少贪污的机会。处以下各科及科以下各组分别审查不同对象的状况。如有的组专事审查银行及证券事务、通讯事务、小贩及街市管理、人员入境事务、大众传播媒介、邮政、公共房屋事务、康乐及文化事务;有的主要审查惩教署、劳资关系及就业服务、司法部、警务处、运输署;有的审查对象主要是会计、采购、投标及采办程序和管理、资助费管理、工厂督察事务、购买物料事务;有的审查渔农事务、海关事务、教育事务、医务卫生、社会福利、人事管理;有的审查建筑事务管制、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新市镇发展及水务、消防事务、公共房屋建筑事务、公共事务;有的则专事审查设备及保养、民航事务、地区及乡村政务、土地运用及管理、海事处、差饷、估价及税务、注册总署、寮屋管制。防止贪污处还另设管理组和顾问咨询组,为其提供服务。社区关系处是廉政公署第二大工作部门,它的任务主要是引导民众认识贪污的危害,发动民众支持肃贪倡廉工作,积极向各种贪污贿赂行为作斗争,并对公务员实施有效的监督。社区关系处下辖联络和传播及教育科。联络科下属有联络统筹组和各廉政公署分区办事处。办事处(分处)是廉政公署接触个别市民与社区团体及推行反贪污活动的工作据点,设有24小时服务的专线电话,接受市民的举报。传播及教育科下设有宣传、新闻、社会教育等组,分别就宣传节目的设计、制作提供服务、代表廉政公署向公众发言、协助学校教育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此外,廉政公署还设有行政总部管理廉政公署的人、财、物以及职员的培训和各业务部门的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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