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分工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26页(738字)

这是对外贸易理论中长期有争论的重大理论问题之一。新中国建立初到50年代末,我国学术界对资本主义的国际分工学说持批判态度,对社会主义的国际分工理论则基本上肯定。1957年11月,我国学者许乃炯、饶毓苏参加在捷克斯洛伐克布拉格召开的“对外贸易国民经济盈利性问题”讨论会。他们提出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的两个原则:“首先是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和民族平等原则,其次是在各国有利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都得到充分利用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协商进行专业化和协作的原则”(薛荣久:《对我国关于国际分工问题观点的回顾》,《世界经济调研》1979年第43期)。同时,还提出“尽量利用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分工。”(同上)。从60年代初到1977年底,在继续对资本主义的国际分工学说进行批判的同时,又对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国际分工理论进行了批判,实际上是否定国际分工。1978年,通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我国学术界冲破“禁区”,重新研究国际分工理论。认为国际分工理论是克思主义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础,国际分工有其客观的必然性。生产的国际专业化是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也是一国内部的社会分工超越国界向纵深和广阔方面发展的产物。讨论中还具体分析了利用国际分工必须具备的两个先决条件,一是必须在政治上、经济上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二是要具备一定的工业生产基础和经济实力。我国已经具备了上述两个条件,因此,应当坚定不移地执行对外开放攻策,积极参与和利用国际分工,以天下之长,补我之短,通过扩大与各国人民的经济技术交流,扩展对外贸易,以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陈凤平、王绍熙:《近年来国际贸易问题讨论述评》,《经济学文摘》198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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