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旅游业管理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39页(476字)

在第三次旅游经济理论计论会上,针对旅游业体制上存在的问题,研究和讨论了旅游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改革的原则、内容和方向。指出我国旅游业管理体制的弊端在于长期以来旅游部门是事业单位,存在着政企不分、职责不明的问题。旅游企业附属于行政部门,不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企业内部实行的是招待所的管理方法,责、权、利没有很好地结合,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很难发挥,也影响职工的积极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直接经营旅游业务,使他们陷于具体接待工作中,对于宏观规划、法规的建立和旅游发展战略等重要问题都未能顾及。讨论中有人提出,旅游业管理体制改革要根据其特点,遵循以下原则:(1)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2)要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3)要有利于加强计划性和正确处理与各部门的经济关系;(4)要有利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原则;(5)要有利于贯彻物质利益原则;(6)要有利于国内旅游业和国际旅游业的发展(乔玉霞、张子美、张广瑞:《谈谈旅游业的体制改革》,《财贸经济》198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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