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查字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203页(1051字)

社会上通行的查字法,大体上可以分成按部首、按号码、按笔形、按音序排列的四类,而每一类查字法又有各种不同的方案。为了改变这种混乱状况,使查字法逐步规范化,1961年11月,文化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成立汉字查字法整理工作组,先后征集到专家和群众提出的查字法方案170件,书面意见144件;并于1964年4月拟订了“部首查字法”、“四角号码查字法”、“笔形查字法”和“拼音字母查字法”四个草案,推荐文化教育出版界试用。

1983年7月,文化部出版局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各方面的要求,召开了“统一部首排检法座谈会”。座谈会推举商务印书馆、上海辞书出版社、汉语大字典编写组、汉语大词典编写组、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室组成统一部首排检法工作组。工作组在1964年拟订的“部首查字法”基础上,根据大中小语文工具书编辑的实际需要,拟订了“统一部首排检法草案”,选用201个部首。目前,这个草案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编委会已决定采用“统一部首排检法草案”的部首。

【参考文献】:

中国语文杂志社编《汉字的整理和简化》,中华书局,1955年。

吴玉章:《文字改革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78年。

韦悫:《略谈汉字简化工作》,《中国语文》1955年22期。

叶恭绰:《关于整理汉字工作的一些问题》,《中国语文》1955年32期。

翟健雄:《略谈异体字》,《光明日报》1956年2月1日。

柏寒:《生僻地名字的更改问题》,《文字改革》1958年13期。

陈越:《谈字形规范化问题》,《文字改革》1965年第3-6期。

徐奕昌:《关于统一偏旁部首名称及偏旁部位名称》,《文字改革》1965年12期。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计量局制定《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光明日报》197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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