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473页(3271字)

王森的《西藏佛教十篇材料》、牙含章的《达赖嘛喇传》,是建国后国内对西藏佛教研究最早的有代表性的专着。后来由于“左”的干扰和影响,人们在较长一段时间里不敢过问宗教,研究工作被迫停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恢复和落实,越来越多的学者积极研究、探讨西藏佛教的产生、发展、历史地位,及其对西藏社会的影响,使西藏佛教的研究工作得到了发展。首先,建立了宗教研究机构。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和西藏社会科学院于1982年分别成立民族宗教研究室和宗教研究所,中国佛教研究会在西藏成立了分会,西藏民族学院也正着手成立民族宗教研究室,从而组成了基本的专业研究队伍。其次,基本资料的收集整理。西藏社会科学院资料情报研究所收集重印了大量的西藏佛教史籍,并整理出黄教经典目录。这个院的宗教研究所正在整理哲蚌寺的藏文古籍。青海省社会科学院对塔尔寺藏文文献进行了整理。四川省有关部门也在着手调查整理康区藏族宗教信仰的材料。与此同时,还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文章和专着,如王辅仁、索文清编写的《西藏佛教史略》、彭英全主编的《西藏宗教概说》等。这些着作对藏传佛教的特点、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及对社会的影响等,作了有益的探讨和研究。

(一)藏传佛教的特点及历史作用 王沂暖认为,藏地佛教主要是密宗,涉及到大乘、小乘、显教并综合了汉地的禅宗跟印度的密宗(《关于西藏佛教问题》,《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0年第3期)。王辅仁认为,吐蕃时期的佛教不称为藏传佛教,而是把经过和本教长期斗争、吸收、接近、融合以后的佛教才称作藏传佛教。它的出现是佛教和本教经过斗争达到融合的一个终结性标志,也是佛教西藏化过程完成的标志(《西藏佛教史略》,青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牙含章认为,西藏佛教的活佛制度及许多的教派,是藏传佛教的重要特征(《西藏历史的新篇章》,四川民族出版社,1979年)。

藏传佛教在西藏历史上的作用问题。东嘎·洛桑赤列认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形成的历史条件与佛教初期在西藏的传播、存在、发展的历史有密切关系(《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王步贵等认为,佛教的传入对发展藏族文化繁荣藏族古典文学看一定作用(《略论藏族同胞的哲学思想》,“西南藏族学术讨论会”论文1983年)。牙含章等认为,佛教传入西藏,影响着西藏生产力的发展,在各方面束缚了藏族人民的思想。佛教之所以能在西藏及藏族地区盛行,有其相应的社会基础。任万海等认为,吐蕃奴隶制社会政局不稳,战乱不断,生产力下降,人民挣扎在死亡线上。佛教虚构出一个幸福的虚无缥渺的幻想世界,因而引起苦难心灵的共鸣,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并广为传播(《试论喇嘛段形式的社会基础》,《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0年第4期)。

(二)西藏原始宗教——本教 段克兴认为本教共有四派:白水武咒黑教派、黑水续有黑教派、广生镜十万黑教派、寂静处教戒黑教派。朗达玛在位当赞普时,是本教的黄金时代(《西藏原始宗教——本教简述》,《西藏研究》1983年第1期)。李安老认为,本教势力极大,佛教始则遭其反对,继则受其同化(《从拉卜楞寺的护法神看佛教的象征主义》,《西藏研究》1981年第1期)。牙含章认为,本教本是西藏原始宗教,后吸收了佛教中的一些教义,采用了佛教的一些仪式,发展成为藏传佛教的一个教派(《西藏历史的新篇章》,四川民族出版社,1979年)。王辅仁的《西藏佛教史略》和彭英全主编的《西藏宗教概说》,对本教的产生、发展及宗教仪式等,作了较全面的介绍和分析。在本教的研究中,争论较多的是本教的起源问题。主要有三种不同观点:(1)本教最初是在象雄地区发展起来的。这是依据藏文史料记载的一种传统见点。(2)王辅仁认为,本教的许多迹象表明与古代波斯的袄教有一定渊源关系(《西藏佛教史略》,青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3)常霞青认为,本教是流传于藏族地区的原始宗教的统称,不存在一个发祥中心的问题。“象雄是本教发祥地”的说法,只不过指的是本教后期在西藏进入奴隶制以后的事,这在整个本教发展史中是很短的(《本教质疑》,“西南藏族学术讨论会”论文,1983年)。

(三)西藏佛教起源的年代问题 据西藏佛教史籍记载公元5世纪的拉托多聂赞时期,佛教传到了吐蕃。到松赞干布时期,即公元7世纪,佛教正式传入到西藏。关于西藏佛教的形成年代,有不同意见。牙含章,王沂暖等认为,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时期,便是西藏佛教形成的时期(《达赖喇嘛传》,人民出版社,1984年)。彭英全、范亚平等认为,西藏佛教的形成是在公元8世纪赤松德赞时期,同藏族进入封建社会是同一时期(《西藏宗教概说》,西藏人民出版社,1983年;《西藏佛教浅谈》,《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3期)。王辅仁则认为,西藏佛教的形成是西藏佛教史上所说的后弘期开始的那一年,即公元978年。其标志是以佛教教义为基础吸收了本教的某些形式(《西藏佛教史略》,青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

(四)西藏佛教前后弘期年代问题 西藏佛教史上把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时期至公元841年朗达玛灭佛期间称为西藏佛教的“前弘期”。蒲文成认为,公元841年作为“前弘期”的终止年最合理(《关于西藏佛教前后弘期历史年代分歧》,《西藏研究》1983年第2期)。彭英全认为,“前弘期”始于赤松德赞在位的798年,止于热巴巾在位的836年(《西藏宗教概说》,西藏人民出版社,1983年)。阿旺认为,一些人所谓的朗达玛灭法,对西藏佛教的性质没有本质的影响,不能视为西藏佛教发展阶段的标志(《西藏佛教的基本特点及主要影响》,“西南藏族学术讨论会”论文,1983年)。王辅仁主张将这一时期佛教发展的情况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从7世纪初叶至7世纪中叶,是佛教正式传入吐蕃并得到王室倡导的时期;第二阶段从7世纪中叶至8世纪中叶,包括佛教势力在松赞干布死后受到压制,经过赤德祖赞倡行佛教,到第一次禁佛运动的全过程;第三阶段从8世纪中叶至8世纪末叶,赤松德赞做赞普以后,印度佛教与本教、汉地佛教进行斗争并取得了胜利,占有绝对优势地位的全部过程。第四阶段从8世纪末叶至9世纪中叶,是佛教势力在吐蕃社会获得全面发展的一个阶段;第五阶段从9世纪中叶朗达玛“禁佛”至吐蕃王朝灭亡,是佛教在吐蕃中衰的阶段(《西藏佛教史略》,青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西藏佛教“后弘期”始于哪一年,西藏佛教史籍没有统一的说法。因此,藏学界对此意见也不统一。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牙含章等认为始于公元1042年;二是王辅仁、索文清、蒲文成、东嘎·洛桑赤列等认为始于公元978年。

(五)藏传佛教教派 东嘎·洛桑赤列认为,公元11世纪,西藏各地方势力为寺院的经济财产和收入相互进行争战,是西藏佛教教派形成的历史因素(《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西藏人民出版社,1983年)。范亚平认为教派形成有两个原因。一是封建主之间开始了兼并的争夺,依附于不同封建主集团的西藏佛教之间出现了门户之见。二是由于从青、康、印、克什米尔进藏的僧侣流派不一所致(《西藏佛教浅谈》,《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1年第3期)。王辅仁认为,西藏各教派的形成过程是从11世纪中叶开始,直到15世纪初叶才完成。它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藏族封建经济的发展(《西藏佛教史略》,青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

对于西藏佛教的哲学思想体系的研究,至今仍是薄弱环节。西藏佛教着作的逻辑分析、心理分析、辩证法思想等都有待深入研究(《略论藏族同胞的哲学思想》,“西南藏族学术讨论会”论文,1983年)。

上一篇:藏族史 下一篇:藏族语言文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