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长办公室
书籍: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通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山大学出版社《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通览》第148页(738字)
(一)性质和组织
司长办公室是协助司长履行职责的架构,并直属司长而运作。
司长办公室的组织如下:①办公室主任;②顾问;③技术顾问;④司长秘书;⑤司长助理;⑥翻译人员;⑦技术行政辅助人员。
上述顾问及技术顾问人数不得超过5名;司长秘书、翻译人员及技术行政辅助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6名。
(二)司长办公室各类人员的职责
(1)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办公室的工作,按司长指示负责分配工作予办公室各个成员,监管有关的活动及担任司长所交付的其他工作。
(2)顾问和技术顾问。顾问按照司长直接或通过办公室主任的指示,负责向司长办公室提供专门技术协助。技术顾问负责担任司长或办公室主任指定的特定职务。
(3)司长秘书和司长助理。司长秘书按照司长直接或通过办公室主任的指示负责:①处理办公室来往函件并确保其归档及安全;②处理和安排面见司长的要求;③确保履行由司长或办公室主任所指定的其他任务。司长助理按照司长的指示执行特定职务。
(4)翻译人员。司长办公室翻译人员负责按照办公室的需求担任文件翻译和即时传译的工作。
(5)技术行政辅助人员。司长办公室技术行政辅助人员按照办公室的需求担任执行性质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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