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发展的过程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科学技术论手册》第485页(3612字)
欠发达国家的大多数研究与技术的关系要比科学更为直接。技术与依附理论的相关性更明显,因为它包含了工业加工的发展和进步、人工制品的转让或发明、农作物和食品生产的改善以及社会制度的形成。前面的文献指出科学与经济部门之间的关系是成问题的,而技术研究中是否存在这样的关系也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欠发达国家的技术发展指的是广泛的变迁、变迁的决定要素及其后果。在本节,我们将对目前涉及的研究展开评论:(a)跨国技术转让;(b)国家调控的方法;(c)欠发达国家技术的生成和改进;(d)技术变迁的影响以及(e)有关恰当性技术的主张。
技术转让
国家之间的关系大体上都是组织之间的关系[公共组织或者私人组织]。“技术转让”所要考察的是这些关系的若干侧面。(1)它意指人工制品和/或知识的转移。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和过程跨越了欠发达国家的边界。人们观察到,跨国公司的大多数技术转让并没有给接受国带来任何好处。
显然,技术转让并不是一个专门用以刻画第三世界的某一发展“阶段”的东西,因为它也频繁地出现在第一世界。它不仅仅涉及工业国家与工业化程度较低的国家之间的关系。黑德里克[1988]对英国与其殖民地之间的技术转让的历史考察揭示出,从技术输入或输出中无法简单地获得某种“优势”。作为殖民势力基础的技术同样也可以参与到颠覆权力的社会变迁中来。
从理论上说,技术转让与创新的传播是紧密相关的,然而这两类文献之间的联系却不太紧密。有关这个主题的文献学研究表明,这两个领域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独立地发展起来的[科特里尔,罗杰斯和米尔斯,1989]。在80年代末以前,这种情况没有多大改变,在这之后,人们渐渐不愿意把技术扩散看做一个生搬硬套的过程了,现在也依然如此。(2)
新古典主义对待技术转让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具有经济性质]强调了如下要素:(a)所转让的产品或生产技能的复杂性;(b)输出国或接受国的转让环境;(c)接受转让的公司的吸收能力;(d)转让技术的公司实现转让能力/利润最大化的策略[巴兰森,1970]。曼斯菲尔德[1975]讨论了转让的形式,他根据提供方与接受方的经验能力、技术存在的年数以及运用该项技术的公司数量建立了一个转让成本的模型。一项对37种化学创新、半导体创新和药物创新的研究表明,技术的国际转让率比过去更快,这是跨国公司的影响力日渐增长的结果[曼斯菲尔德等人,1983]。
私人企业的短期策略并不必然甚或一般不会推进任何意义上的“发展”,当然欠发达国家自身也有一些工业或商业活动出现,不过这是微不足道的。一种不合时宜的观点认为,如果欠发达国家能独立自主地选择不同的技术,企业活动终将会促进接受国的增长和发展。提供方和接收方之间的关系经常发生利益上的冲突,依附理论已经强调了这一点。比如,卡普林斯基[1988]对肯尼亚的一个大型的外向型菠萝加工厂的详细研究说明了利益的分配为何偏向跨国公司而不是当地人。
然而,成功的技术转让有许多评价标准,它们反映了各种群体的利益。这些标准包括操作标准[比如投资回报或销售额的增长]、二阶成果[比如国际竞争力——出口的增长]、本土能力的提高[员工培训和创新能力],以及不经常评价但非常重要的社会影响[比如失业和不平等]。讨论技术转让的大多文献都由案例研究构成的,它们很少对转让的这些不同侧面加以系统的关注。
在预测技术转让的后果时,提供方和接收方之间的那种二价关系可能是最重要的因素。正如德雷克沙尼[1984]所说的那样,支配[所有权和管理]的分布、个人之间的互动、最初提供方的参与以及关系的稳定性,对于激励提供方来说都是十分关键的。(P.更强的控制、互动、参与以及更高的稳定性,有助于提供方由转让进入投资。由于外国技术在价格上的不确定取决于讨价还价,所以对于考察技术定价的微观社会学研究来说,这个过程构成了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领域。赫莱纳[1988]初步讨论了讨价还价的策略。
人工制品中所包含的技术可以很方便地在两国之间流动[货币交换或者用接收国的政治影响力来交换],但制造技术的转让方式包括由直接投资[独资的子公司]合资公司到独立的特许机构,以及通过中介机构的调解来共同承担风险。
特许协议意味着授予方与接受方的关系比较远[互动比较少]。有人认为,授予特许权[以及商标权和专利权]是一种因技术的高度集中而产生的技术统治形式[瓦夫林恩,1978]。但是,也有人认为它有助于工业化[可以替代进口]。尽管授予特许权足以使技术转移到欠发达国家,但是欠发达国家常常需要更稳固的关系,仅仅有权使用专利信息是不够的[马顿,1986年]。(3)
出于同样的原因,考察“看守”作业[阿克帕克潘,1986;阿尔-阿里,1991;博蒙特,丁格尔和赖廷格,1981]从总体上批评了这些协议。工业设备的销售[虽然相对简单]没能促成接受国对技术的掌握,因为在相关互动内容的性质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限制。
经济学关于创新的可转让性的主张表明,跨国公司发现高技术在公司内部的转让效率更高,它们逐渐形成的许多特征有助于保护创新免受后来者和仿造者的侵害[马杰,1981]。虽然授予国的政策可以解释转让决策的某些变化,但跨国公司的组织结构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威廉·戴维森[1983]考察了57个美国跨国公司和954个新产品,他的研究表明,集中化的学习组织比分散化的学习组织[比如全球生产分工]有更高的获利效率。
人们通常以为[尤其是在80年代初],跨国公司“内部”或“组织内部”转让机制的建立阻碍了专利权和特许权的转让[米沙莱,1979],致使研发集中于母国,而当地的子研发实验室的数量受到限制。在讨论了国家政策和调控机制后,我们还会回到这一点上来。
关于跨国公司的研发活动,公认的观点认为,它们带来了各种消极的后果,这集中体现在接受国的依附性上:(a)许多技术转让是跨国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技术交易;(b)在跨国公司中,任何内部技术转让在预订价格和实际价格上相去甚远;(c)跨国公司拿出更多的资源投入产品的创新而不是生产过程创新;(d)跨国公司的研发活动集中在母公司,子公司的研发活动则受到严格的控制;(e)这种生产流程造成了这样一种结果,即研发任务的分布很不均衡,这不利于子公司。(4)
微观研究强调人的特性,强调培训影响职员的“可塑性”或理解水平[能够产生适应性]的方式[霍兰,1976;霍尔辛格和泰森,1977]。与管理人员运用“常人方法论暗示”的能力相比[华盛顿,1984],跨国公司一般对人才库、通才教育以及员工的明确个性更感兴趣[陈,1981;科拉尔德,1990]。
虽然这些文献强调了跨国公司的作用[因为它们在技术转让中起支配作用],但是有些人也已考察了“非跨国公司”[阿拉姆和兰格里什,1981;迈斯纳,1988]、区域组织和国际组织的作用[阿马拉苏里亚,1987;贝利,齐康和莫里斯,1986;德尔·坎波,1989;哈斯,1980;帕特尔,1984;萨斯曼,1987;外斯,1985],以及大学的作用[格利德和萨一亚卡尼特,1985;塞茨,1982;沙约,1986]。
军事技术的转让涉及一组独特的问题,一个不同的学者群体已经对此展开了研究。军事转让可能会提高武装冲突的可能性[麦克唐纳和塔姆洛维斯基,1987]。它们至少包含为反政府联盟提供的硬件和备用零件,它们有可能被用在大量的研究项目上[巴拉斯和布斯塔门特,1983]。最近人们发现,伊拉克在多个国家和私人部门的长期支持下试图暗中大规模发展核武器,这预示着一个专业领域的兴起:即技术体系的重构。随着美国和前苏联在为欠发达国家提供军事援助方面的竞争日渐式微,许多技术转让问题将涉及弹道导弹的性能及其技术特征[曼肯和霍伊特,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