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s的透明度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24页(263字)

TRIPs对各成员必须履行的透明度方面的义务及特殊情况作了规定,大致是:应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获得、执行和防止滥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裁决和行政条例以官方语言加以颁布。有几点值得注意:

(1)与其他国家政府间的有关协定等也要公布;

(2)所有这些都应报送知识产权理事会备案;

(3)有义务应其他成员书面请求,提供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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