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646页(274字)

最高一级的公证员职务。其任职条件为: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担任二级公证员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公证员业务知识,并掌握同本职工作有关的其他学科知识;能够解决公证业务上的重大疑难问题,具有全面指导公证业务工作的能力,工作成绩卓着;能提出有重要意义的公证理论研究课题,并能组织、承担研究工作和写出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论着;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其职责为:办理复杂的公证事项;指导三级以下公证人员的工作和业务进修;组织、承担公证专题研究工作;研究、解决公证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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