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保单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保险规章制度汇编2005》第555页(6711字)

第一节 保单册的构成

一、保单册包含以下材料:

1、保单册封面

2、保单册目录

3、客户须知

4、保险单

5、现金价值表(如有)

6、减额交清保额表(如有)

7、保险条款

8、投保单(副本)

9、送达回执

10、客户服务指南

11、首期保险费发票或收据

12、封底

13、根据产品特点加入的其他材料

14、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保险公司应在显着位置注明哪些材料是保险合同组成部分;哪些材料仅提供辅助的服务信息,不是保险合同组成部分。

构成保险合同的材料应列明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具体权利与义务。

不构成保险合同的材料不得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规定。其中的服务信息可能变化的,应注明消费者通过何种方式能够获得最新信息。

三、保单册包含的材料可以装订为一本或多本。装订为多本的,构成保险合同的材料、客户须知应装订在同一本内,且每本都应由投保人亲自签收。

第二节 保单册各项构成的主要内容

一、封面和封底

封面或封底的显着位置应印有公司服务电话、公司/分公司详细联系方式。

二、客户须知

应对投保人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重点提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请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了解所购买产品的保障范围;

2、请投保人全面理解购买的产品,确定选择了适合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

3、请投保人根据自身财务状况,确定选择了适合的交费期限和交费金额,无法持续交纳保险费有可能导致合同效力中止或保险合同解除;

4、说明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上的合同设有犹豫期,请投保人注意犹豫期内退保和犹豫期后退保的给付额,认真阅读现金价值表。

5、提醒投保人保单送达回执应亲笔签字确认。

三、保险单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合同信息栏主要包括:保单编号、合同签发日/生效日、投保人/被保险人相关信息、币种等内容;

2、承保信息栏主要包括:险种名称、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

四、现金价值表/减额交清保额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基于当前保单被保险人的承保信息,按单位保险金额、单位保险费或其他方式进行现金价值的演示;

2、对保险期间任意时刻的退保给付金额的计算方法进行明确说明;

3、现金价值表、减额交清保额表的演示金额,按照保单年度由低向高排列;

4、除列明各保单年度的减额交清保额外,应提供必备的文字说明,解释减额交清保额所表示的意义。

五、投保单

1、包含“投保须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相关信息、受益人信息(如指定有受益人)、投保险种、投保金额、保险费交纳、有关告知事项等信息;

2、投保须知应对投保人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说明和必要的提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若对投保人、保险金额有特殊限制与要求,应明确说明,例如,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的限额。

(2)请投保人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注意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等各项关键信息;

(3)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应说明不如实告知的后果;

(4)请投保人全面理解所要投保的产品,选择适合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

(5)说明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投保人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选择合适的交费期限和交费金额,无法持续交纳保费可能导致合同效力中止或保险合同解除;

(6)对于经过核保才能出具正式保险单的,提醒投保人,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或要求补充其他材料。根据核保的有关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增加保险费,或是拒绝承保;

(7)说明收取首期保险费后、签发正式保单前,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

(8)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9)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限制;

(10)提醒投保人如实填写投保单,并亲笔签字确认。

六、送达回执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提醒投保人检查装订成册的材料是否齐全,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信息是否有误;

2、提醒投保人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注明犹豫期从投保人签名确认收到保险单之日起算;

3、提醒投保人要认真阅读条款等材料;

4、出具投保人签收回执联。

七、客户服务指南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犹豫期内退保和犹豫期后退保的具体办理手续;

2、获得保全服务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3、交纳保险费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4、保险金申领的具体办理手续及注意事项;

5、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的注意事项。

第三节 保单册制作规格

一、纸张要求

合同内页应使用70克/平方米或70克/平方米以上的A4胶版纸或静电复印纸。

二、图文规格要求

1、合同内页的文本样式、排版和整体外观应协调美观;

2、合同内页文本的字体使用便于阅读的统一颜色,字号不小于5号,行间距在单倍以上;

3、若有页面底纹,页面底纹不可过于显眼,影响阅读;

4、为便于防伪与识别合同材料完整性,可在合同内页印刷条形码。

三、缮制要求

1、保单册内页总页数在5页以上的,应提供总目录;条款页数在3页以上的,应另备条款目录;

2、为便于长期保存保单册,应使用专业装订方式装订保单册,例如压条、胶装等。

第四节 分红保险保单册特别要求

分红保险保单册除满足本章第一、二、三节要求外,满足以下特别要求:

一、分红保险客户须知

除本章第二节第二条要求的有关事项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提醒投保人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的测算数字只是对未来收益的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分红是不保证的。

二、分红保险保险单

除本章第二节第三条规定的有关事项外,对需要确定红利领取事项的,在承保信息栏中注明确定红利领取事项的相关信息。

三、分红保险投保单

除本章第二节第五条规定的有关事项外,对采用现金红利分配方式的,提供由投保人选择红利领取方式的选项。

第五节 投资连结保险保单册特别要求

投资连结保险保单册除满足本章第一、二、三节要求外,满足以下特别要求:

一、收取风险保险费的投资连结保险,其保单册除本章第一节第一条规定的材料外,包含《风险保险费费率表》。

二、部分领取和在不同投资账户投资状况变更等情况的记录,保存在保单册中。

三、投资连结保险客户须知

除本章第二节第二条要求的有关事项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提醒投保人了解该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以及在约定的保险责任发生时保险金给付额或给付额的计算方法;

2、请投保人了解各项费用的具体扣除情况,了解投资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特别是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而是要扣除部分保费用于保险保障和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费用;

3、提醒投保人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的测算数字只是对未来收益的假设,不能保证投保人未来的实际收益;

4、设有多个投资账户时,投保人有选择投资账户的权利;

5、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获得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

6、有些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险费可以不定时不定额交纳,此种情况下应提醒投保人了解保单状况,及时交纳保费,避免因保单现金价值不足而影响合同的效力。

四、投资连结保险保险单

除本章第二节第三条规定的有关事项外,在承保信息栏中列明各投资账户的名称和不同投资账户的初始投资情况。

第六节 万能保险保单册特别要求

万能保险保单册除满足本章第一、二、三节要求外,满足以下特别要求:

一、收取风险保险费的万能保险,其保单册除本章第一节第一条规定的材料外,包含《风险保险费费率表》。

二、部分领取等变更情况的记录,保存在保单册中。

三、万能保险客户须知

除本章第二节第二条要求的有关事项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提醒投保人了解该万能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以及在约定的保险责任发生时保险金给付额或给付额的计算方法;

2、请投保人了解各项费用的具体扣除情况,了解保单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特别是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保单账户,而是要扣除部分保费用于保险保障和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费用,不要误用全部已交纳保费为基础简单套算保证收益;

3、要注意万能保险产品仅对账户价值的增长提供一个最低保证,实际结算利率高于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保证的;

4、有些万能保险产品的保险费可以不定时不定额交纳,此种情况下应提醒投保人了解保单状况,及时交纳保费,避免因保单现金价值不足而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节 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册特别要求

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册除满足本章第一、二、三节要求外,满足以下特别要求:

一、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册

除本章第一节第一条规定的材料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为方便被保险人就诊,在保单册材料中列明保险合同约定的就诊医院标准或当地符合标准的医院名称;

2、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如有相关保险责任);

二、如果投保要求中对被保险人的职业有限制,或者保险费费率与职业有关,公司应明确说明。

三、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客户须知

除本章第二节第二条要求的有关事项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请投保人认真阅读条款对保险金给付条件及给付额的详细描述。

四、若产品提供或承诺特定的售后服务(如海外旅行险的特殊服务),应对被保险人享有该服务的条件和流程予以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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