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新世纪工会办公室实务操作大全下卷》第1090页(1183字)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企业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在企业贯彻落实的重要实现形式,是职工在政治上当家做主的重要体现,也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重要途径。为了保证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二次,遇有重大事项需要研究或决策,可由企业厂长(经理)、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二)出席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由各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选举。代表应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代表应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
(三)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研究和决定代表大会的议程和有关事宜。并将会议议程和内容向党委汇报,以取得党委的指导,要及时将会议筹备工作情况向广大职工通报,并由专人征询意见和建议。
(四)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前,由公司工会主持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主要任务是:(1)由工会主席报告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议题及筹备情况;(2)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3)确定大会的议题和议程;(4)组织代表对大会重大议案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的意见反馈给厂长(经理);(5)决定大会有关事项,为正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作好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五)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是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领导机构,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其职责是:(1)主持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2)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小组对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3)研究大会议题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4)主持选举;(5)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六)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应按预备会议规定的程序召开。主要程序应包括: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大会代表人数;宣布大会的议题、任务和议程;公司经理作行政报告;部门行政领导干部向职工代表述职;各代表小组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集体合同文本内容进行讨论酝酿;评议行政领导干部;进行各项选举;签订集体合同;对大会的各项方案、决议和决定进行表决;报告干部评议结果;公司党委书记讲话;宣布大会闭幕。
(七)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工会委员会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贯彻决议的具体事项,保证大会决议迅速落实。对职工代表的提案,应及时加以整理研究,并尽快向职工代表作出答复。
××公司工会委员会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