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范本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新世纪工会办公室实务操作大全下卷》第1169页(1381字)

对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是进一步落实职代会职权,完善企业监督机制,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上级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1)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厂党委、行政、工会负责同志和职工代表组成。

(2)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议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审定评议结果,具体组织指导评议工作的实施。

(3)厂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评议的日常工作。

(二)民主评议干部的主要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

(3)是否严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密切联系群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艰苦奋斗,扎实工作,成绩突出。

(4)是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市场经济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5)是否坚持“两手抓”,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三)评议的范围和形式

民主评议的范围是厂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包括厂正副厂长、正副三总师(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和各车间、科室的行政领导干部、厂党委书记和副书记。评议的形式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每年评议干部一次。

(四)评议的方法

(1)学习教育。对干部和职工普遍进行一次新时期党的理论教育,教育要联系实际,学习内容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思想和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企业民主管理方面的论述为主。学习教育要讲求实效。

(2)述职、自我评价。评议对象在职代会上进行口头或者书面述职。对自己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分管工作任务的情况,总结和评价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企业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3)民主评议和测评。在述职的基础上,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评议。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分头参加和指导。对领导班子和评议对象按优秀、称职、不称职分成三个档次,由职工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测评。

(4)结果处理。根据评议结果,领导小组应该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公布结果,公布结果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利于鼓励先进、激励后进。评议结果应转有关的干部主管部门,作为使用干部的依据。

××厂工会委员会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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