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火灾的紧急抢救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四卷》第1756页(1422字)
饭店一旦发生大火,除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和进行疏散外,还要进行紧急抢救,把那些被困在火中的人员救出来,紧急抢救的工作在平时要多加训练。尤其是饭店的消防中心、义务消防队、安全部、工程部、客房部、医务室等部门的人员更要加强紧急抢救的训练。
根据大量的火灾案例分析表明,抢救工作是否组织得当,抢救人员是否训练有素,直接关系到被救人员的生死存亡。为减少人员伤亡,在发生火灾时应先救人,后灭火;先救人,后抢救财物,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一)紧急救运的顺序
紧急救运的顺序,指的是在火场中救运人员少、被救运人员多的情况下,先救运谁的问题。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处理不好也会造成不必要的伤亡。比如一名腿部受伤和一名手臂受伤的伤员需要同时抢救,在人手少的情况下,先抢救腿部受伤者比手臂受伤者更为重要。因为腿部受伤者行动不便,在火灾中更危险。
在饭店发生大火时,一般的救运顺序如下:
需要进行紧急救运的第一顺序人员:
1.呼吸困难或停止呼吸者;
2.心跳停止或心脏病发作者;
3.严重出血或出血不止者;
4.烟雾中毒者;
5.休克者;
6.受重伤者。
需要进行紧急救运的第二顺序人员:
1.烧伤者;
2.骨折者;
3.受伤者;
4.出血者;
5.儿童;
6.病残者。
需要进行紧急救运的第三顺序人员:
1.身体虚弱者;
2.行动不便者;
3.老人、妇女;
4.其他人员;
5.已确认死亡者。
这个顺序是在一般情况下进行的,在发生火灾时,火场情况千变万化,不可死板地按照这一顺序进行抢救。
(二)救运伤员出现场
救运伤员出现场,是指在发生火灾时,把处在危险中的伤员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如果被救者神志清楚、行动方便,抢救就比较容易。如果被救者已经昏迷或者受了重伤行动不便,就需要先经过一定的训练才能把受伤者顺利地救运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