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单位的消防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四卷》第1812页(1349字)

(一)邮政分拣房的防火要求

信件分拣在分拣车间(房)内进行。目前,有人工和机械分拣两种。分拣工作对邮件的迅速、准确和安全投递,有着重要关系。手工分拣车间(房)的防火要求是:

1.照明灯具和线路应固定安装。照明所需电源要设置室外总控开关和室内分控开关,以便停止工作时切断电源。

2.照明线路要穿金属管或塑料管,闷顶内的布线必须穿金属管。日光灯的镇流器不能安装在可燃结构上。

3.采暖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4.分拣车间(房)内禁止吸烟及进行各种明火作业。

机械分拣车间分别设有信件分拣和包裹分拣设备,主要是信件分拣机和皮带输送设备等。除有照明用线路外,还有动力线路。机械分拣车间除应遵守信件分拣的防火要求外,还须注意以下几点:

1.电力线路应穿金属管敷设。

2.控制开关要安装在包铁皮的开关箱内,并勿使邮包靠近,以免发生意外。

3.电动机周围要加设铁护栏,以防止可燃物靠近和人员受伤。

4.机械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传动部位要经常加润滑油,最好选用润滑胶皮带,防止机械摩擦发热,引起燃烧。

(二)邮政枢纽建筑应采取的防火措施

作为公共建筑,邮政枢纽设施一般都采用多层或高层建筑,并建在交通方便的繁华地区。新建的邮政枢纽工程,在总体设计上应对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给水和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防火措施认真予以考虑,并严格执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对于已经建成的邮政枢纽建筑,若其防火措施不符合上述两个规范规定的,应采取措施,逐步加以改善。

(三)对邮票库房的防火要求

邮票库房是防火的重点部位,确保安全应采取以下防火措施:

1.库房的建筑不应低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如库房与其他建筑相连时,必须用防火墙隔断。

2.库内的货架不能用可燃材料制做,并应分区分组设置。

3.库内的照明线路须用铜芯线,并穿金属管敷设;照明用的白炽灯,功率不得超过60W;可燃物距离灯具不小于50cm;控制开关设在库外,人离开时切断电源。

4.邮票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邮票库房,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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