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一卷》第16页(454字)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也应当依照以上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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