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火灾事故的发展趋势分析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一卷》第37页(4816字)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域,不同时期的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消防管理水平各异,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尽相同,所以火灾呈现出的特点和规律也不完全一样。通过表1-3-4,可以大致了解新中国成立后50年的火灾情况。

表1-3-41950年至1999年全国火灾情况

(一)不同时期的火灾情况

1.在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由于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生产力的解放,国民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口有所增加,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但是,由于火灾因素相应地增多,而人们当时对火灾的认识不足,又缺乏抗御火灾的能力,消防专业力量和技术装备还不能适应保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而,在这个时期的火灾次数、死亡人数、烧伤人数和损失金额都比三年经济恢复时期有较大的增加。直至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了《消防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中央和地方对消防管理给予了相当的关注,消防队伍的力量和装备得到了一定的加强,火灾开始萌现出下降的趋势。

2.在“大跃进”时期(1958~1961年),由于不按客观规律办事,盲干乱干,忽视安全生产,加上“自然灾害”给人们心理和生活带来的创伤,对防火安全漫不经心。因此,刚刚萌现的下降趋势又迅速回升。五年中,平均每年发生火灾8万多起,死亡7000人,烧伤1万人,损失折款1.5亿元,其中最多一年达2.3亿元。

3.1962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提高警惕,确保国家物资安全的通知》,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小心灯火”,保卫国家财产免受火灾危害,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同火灾事故做斗争的积极性和潜力。与此同时,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加强了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建设,制定和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消防法规,加强了消防监督管理。1965年公安消防队伍又实行了义务兵役制,从而使消防工作在组织上、业务上、装备上和法制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在这期间,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财经状况和社会秩序有了好转,安全生产出现了好势头。因此,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前的一段时期,全国的火灾又出现了下降的趋势。每年的火灾次数下降至7万起,死亡人数下降至4千人,烧伤人数下降至8千人,损失金额下降至9000万元。

4.在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消防监督机关被砸烂,合理的规章制度遭到破坏,劳动纪律松弛,社会动乱不安,安全生产无保障,因而火灾回升,损失严重。根据5年中(1971~1975年)火灾资料统计,每年火灾次数回升到7.3万多起,死亡人数回升到4000多人,烧伤人数回升至9000人,损失折款2.6亿元,其中最多的一年(1971年)达3亿元。

5.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一系列的拨乱反正工作,实行了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的政策,进行了城乡经济、教育、科技体制的改革。这种新形势也推动了消防事业的发展。尽管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大发展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大量的火险因素,但由于预测、预防、控制和扑救火灾的技术有了相应的提高,所以那几年的火灾次数、烧死人数、烧伤人数及损失金额仍有所下降。截至1984年底,火灾次数下降到3.4万起,死亡人数下降到2000人,烧伤人数下降到2600人,损失折款下降到1.6亿元。

6.自80年代中期起,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商品经济不断发展,企业的自主权不断扩大,各种火险因素也随之增加。由于竞争机制的引进,人们更注重经济效益,消防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削弱,致使火灾事故发生的次数、伤亡人数及财产损失都开始回升。1986年我国发生火灾事故3.8万起,烧死人数2600人,烧伤人数4300人,直接经济损失3.2亿多元。但由于那几年我国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双轨制”经济,计划经济占有重要比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消防管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仍在发挥作用,由于各级政府及消防部门的重视,回升的趋势得到了有效的控制。1989年我国发生火灾事故2.4万起,烧死人数1800人,烧伤人数3100人,直接经济损失4.9亿元。

7.进入90年代后,改革步伐不断加大,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定,进入了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我国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及能源开发和利用等领域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产及生活方面的,用电用火用危险品的数量大幅度上升,诱发火灾事故的因素明显增多,消防工作的地位及作用也明显高于以往任何一个时期。但由于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消防管理机制有的被改掉,有的被削弱,有的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再加上消防法制不健全,消防管理及处罚缺乏依据,在社会活动中“言大于法、权大于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企业的领导对现代化条件下火灾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人们的消防素质较低,使企业自防自救能力受到削弱;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缺乏,给火灾扑救也带来很大困难。这一切使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火灾问题异常突出,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1993年和1994年,这两年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非常突出,是建国以来,大火最为集中、损失最为严重的两年。据统计,1993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事故3.8万起,死亡2467人,直接经济损失11.2亿元,比80年初期每年火灾损失2.5亿元左右翻了两番还多。其中特大火灾206起,死亡568人,受伤2226人,直接经济损失5.8亿元。

对于我国消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全国第七届公安消防工作会议上,通过了国务院《消防改革及发展纲要》。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改革及发展纲要》,采取切实措施,在消防宣传、监督管理和整改隐患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同时各级财政部门的消防投入也不断增加,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发展,这一切使我国火灾事故数量趋于平稳,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明显减少。据统计,1996年我国共发生火灾3.8万起,死亡2225人,伤3428人,直接经济损失10.3亿元。

1997年间,尽管各级政府和部门不断加大消防工作的力度,但由于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用火用电及危险品的数量大量增加,而人们的消防意识又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再加上历史的原因,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可能一步到位,消防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消防法制不健全,致使我国火灾事故迅速回升。1997年共发生火灾事故14万多起,死亡2722人,伤4930人,直接经济损失15.4亿元。

针对我国消防工作的状况,各级政府狠抓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法制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1998年在全国颁布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城市规划法》,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着手制定与《消防法》相配套的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规,使消防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各级政府还不断加大消防投入,改善和促进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截止至1998年底,在全国23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已有195个编制了消防规划,比1995年增加了90个,增长86%;消防站数量比1995年增加了495个,增长52%;市政消火栓数量比1995年增加了7万多个,增长60%;已有171个城市建成了能够受理火灾报警的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比1995年增长18%;公安消防队伍的消防车辆比1995年增长2573辆,增长66%;空气呼吸器等消防人员个人防护装备也比1995年增长80%以上。尤其是大功率、多功能的举高车、化学车、抢险救援车等特种装备投入执勤,大大提高了公安消防部队的灭火作战能力。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条件的改善,使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得到了加强,公安消防队伍的灭火战斗能力明显提高,为扑救火灾,特别是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据统计,1999年我国共发生火灾17.9万起,死亡2774人,伤4572人,直接损失14亿元,严峻的大火灾态势基本上得到了控制。

(二)我国火灾事故的趋势分析

纵观建国50年来我国火灾事故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我国火灾事故受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较为明显。我国火灾事故总的发展趋势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逐渐趋于减少,火灾发生的次数越来越多,火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严重。

火灾事故造成伤亡人数逐渐趋于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公民的知识文化水平和整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懂得防火灭火及自救知识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在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对火灾的警惕性也越来越高,因此伤亡人数也相对减少。此外,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为防止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先进的手段。各种阻燃材料及自动化灭火装置等大批量投入市场,先进的个人防护装备的出现,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减少了人员伤亡。

我国火灾事故发生的次数和火灾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上升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新能源和新技术的开发及利用,使火灾发生的系统因素和随机因素越来越多,火灾发生的连续性、扩散性和危险性也不断增加。经济体制改革以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火险因素也随之不断增加。由于竞争机制的引进,许多企业更注重于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工作,由于消防管理机制和消防法制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就使得我国火灾事故发生的次数也不断增加。由于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每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金额也不断增加,甚至几起大火就会使火灾损失骤增。经济越发展,这种趋向越突出。但是我们应该坚信,火灾事故是可以防治的。在改革时期,各种社会管理机制都要经过一个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也是正常的。只要我们掌握了各种事物发生和发展的规律,就能够对其加以控制。火灾事故也是一样,我们相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法制的不断健全,火灾事故一定会被我们所控制。

可以这样说,近年来我国的消防工作总的趋势较好,在消防法制建设、社会化消防管理、消防力量发展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消防工作还滞后于整个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全社会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仍然较低,火灾形势十分严峻。尤为突出的是我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基础薄弱,“欠账”严重,我国农村地广人多,公民的消防素质还比较低。消防工作事关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事关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因此,我国的消防前景不容乐观,防范火灾事故的责任仍然十分重大,需要全社会作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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