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危险性仓库的布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一卷》第55页(1044字)

火灾危险性类别高的工厂、仓库的防火问题后面将作专题介绍,这里仅就规划布置问题作一介绍。

1.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仓库,要布置在城市远郊的独立地方,且与使用单位的所在地方向一致,以减少运输时穿越城市的距离和次数。危险品仓库要有自成体系的合格消防系统和消防队伍,健全的报警等对外通讯联络系统。

2.石油、煤炭、木材及其他燃料和易燃物品仓库,一般要布置在郊区的独立地段且满足防火要求。在气候干燥、风速特大的城市,还必须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特别是油库选址时应离开城市居住区,变电所、重要交通枢纽、机场、大型水库及水利工程、电站、重要桥梁、大中型厂矿企业、军事目标和其他重要设施。

3.危险性仓库布置要满足安全要求。表1-4-2为易燃、可燃液体仓库的隔离地带要求,表1-4-3为油库至防火对象的安全距离。

表1-4-2 易燃和可燃液体仓库的隔离地带(m)

表1-4-3 油库至防火对象的距离参考表(m)

注:靠近河岸的油库,通常应布置在港口码头、船舶所、水电站、水工建筑物、船厂以及桥梁的下游,距离300m。如果必须布置在上游时,则一、二、三级油库为3000m,四、五级油库为1000m。

总之,消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总体要求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的消防法规。具体措施要符合行业规范,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规范。消防规划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城市规划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抓好城市消防规划的制定,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切实按照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加强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使之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保证消防设施同实际需要相适应,确保城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