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现场保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一卷》第120页(3179字)
火灾现场,是指发生火灾的具体地点,以及与火灾相关联的人、物、事的总和。火灾现场保护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查清火灾原因的一个重要条件。这是因为火灾调查主要是以火灾现场为对象,从火灾痕迹物证中寻找起火物、起火源、起火点,进而研究火灾形成的条件,确定起火的具体原因。
(一)火灾现场的特点
1.暴露性
任何火灾,只要发展到一定程度,烟、焰、声、光,都可以为人们所发现,而且暴露面较广。
2.隐蔽性
火灾燃烧的过程即是对现场原始性的一种破坏,因此,分析火灾发生、发展的过程乃是一个复杂的逆推理的过程。现象与本质之间,现象与因果关系之间,一时没有可靠的证据加以确定,反映了因果关系的隐蔽性。
3.共同性
尽管火灾现场的现象十分复杂,而同类火灾现场仍具有某些相同的现象,反映着同类火灾现场的共同特征。
4.特殊性
同类火灾现场既有共同的特征又有不同的特征,反映了各个火灾现场的特殊规律。
根据上述火灾现场的特点,保护各类火灾现场的要求和方法虽有所不同,但基本的要求和方法相似。
(二)保护现场的基本要求
保护火灾现场的基本要求,就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布置警戒,封锁现场。具体要求如下:
1.发生火灾的单位安全保卫人员或专、兼职消防干部得知发生火灾事故后,必须迅速奔赴火灾现场,根据所了解的火灾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现场保护起来,并应得到消防安全监督机构认可。
2.火灾现场的保护时间应从发生火灾时起,到火灾现场勘查结束。在保护时间内,对确需及时恢复生产的,消防安全监督机构可酌情予以批推。
3.火灾现场保护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遵守纪律,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不准触摸现场物品,不准移动、拿用现场物品,注意收集群众反映和发现可疑现象,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自始至终保护好现场。
4.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火灾调查人员应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尽可能和灭火指战员同时到达火场,同时积极部署现场保护工作,以减少火灾发生过程中或火灾发生后,由于人为、自然的影响,引起火场不同程度的变化。
5.无论是在火灾扑救过程中还是在火灾现场勘查过程中,都要尽可能地使火灾现场保护燃烧后的状况,为发现起火物、引火物、火势蔓延、犯罪痕迹,确定起火点,搜集物证创造条件。
(三)火灾现场保护的范围
通常情况下,火灾现场的保护范围应包括燃烧到的全部场所以及与火灾原因有关的一切地点。保护范围确定后,禁止任何人(包括现场保护人员)进入保护区,更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对火灾痕迹和物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
但是,考虑到生产的需要,在确定现场保护范围时,对那些一经停产将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场所或部位,要首先进行分析研究,可以不停产的坚决不停,可以恢复生产的应尽快恢复。对于起火点比较明显的火场,不论燃烧范围多大,也应该把保护区圈定在最小限度,尽量减少停产造成的间接损失。
遇有下列情况时,根据需要应适当扩大保护区:
1.起火点位置末确定
起火点部位不明显;对起火点位置看法有分歧;初步认定的起火点与火场遗留痕迹不一致。
2.电气故障引起的火灾
当怀疑起火原因为电气设备故障时,凡属与火场用电设备有关的线路、设备,如进户线总配电盘、开关、灯座、插座、电机及其拖动设备和它们通过或安装的场所,都应列入保护范围。有时电气故障引起的火灾,起火点和故障点并不一致,甚至相隔很远,则保护范围应扩大到发生故障的那个场所。
3.爆炸现场
建筑物因爆炸倒塌起火的现场,不论被抛出物体飞出的距离多远,也应把抛出物着地点列入保护范围。但并不是把这个大范围全部都禁锢起来,只是将有助于查明爆炸原因、分析爆炸过程及爆炸威力的有关物件圈围起来保护好。
(四)保护火灾现场的方法
1.灭火中的现场保护
消防指挥员在进行火情侦察时,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部位和起火点。在起火部位的灭火行动,特别是在扫残火时,尽量不实施消防破拆或变动物品的位置,以保持燃烧后物体的自然状态。
2.勘查前的现场保护
(1)露天现场
首先在发生火灾的地点和留有火灾痕迹、物证的一切场所的周围,划定保护范围。在情况尚不大清楚的时候,可以将保护范围适当扩大一些。待勘查工作就绪后,可酌情缩小保护区,同时布置警戒。对重要部位,可绕以绳索划警戒圈或设置屏障遮挡。如果火灾发生在交通道路上,在农村可实行全部封锁或部分封锁,重要的进出口处布置路障并派专人看守;在城市由于行人、车辆流量大,封锁范围应尽量缩小,并由公安派出所、交通民警或治安联防队负责治安警戒、疏导行人和车辆。
(2)室内现场
对室内现场的保护,主要是在室外门窗下布置专人看守,或者对重点部位加封;对现场的室外和院落也应划出一定的禁入范围。
(3)大型火灾现场
可利用原有的围墙、栅栏等进行封锁隔离,尽量不要阻塞交通和影响居民生活。
3.勘查中的现场保护
现场勘查是现场保护的继续。有的火场需要多次勘查,因此在勘查过程中,任何人都不应有违反勘查纪律的行为。在清理堆积物品、移动物品或者取下物证时,在动手之前必须拍照或采取其他方法保存和保全物证。
4.痕迹与物证的保护方法
对于可能证明火灾蔓延方向和火灾原因的任何痕迹、物证,均应严加保护。为了引起人们注意,可在留有痕迹、物证的地点做出保护标志。对室外某些痕迹、物证、尸体等,应用席子、塑料布等加以遮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