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作战组织指挥的层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一卷》第346页(864字)

根据目前石化、化工企业消防队伍的体制,有的设支队、有的设大队、有的设队。支(大)队下设队、队下设班。火场组织指挥通常分为支(大)队、队、班三个层次。

(一)班指挥

当执勤班长率队到达火场时,火场指挥由班长担任,指挥全班人员进行救人、灭火、排险等战斗任务。队长到达火场时,由队长担任火场指挥。班长通常是阵地指挥。

(二)消防队指挥

执勤消防队长率队到达火场时,火场指挥员由队长担任,组织侦察、救人、排险、灭火等工作,负责整个火场指挥工作。当上级领导到达火场时,向领导报告情况,听取指示。如果火场较大,情况复杂,参加灭火的力量多,需要上级领导担任火场指挥或成立火场指挥部时,火场指挥员由上级领导同志担任,消防队参与火场指挥,为火场指挥员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完成火场指挥员(部)交给的各项任务。在灭火战斗过程中,及时向火场指挥员(部)报告情况,提出建议,使灭火战斗顺利进行。

(三)支队(大队)指挥

当火场较大、情况复杂、参加灭火战斗的力量多、支队(大队)领导到达火场时,火场指挥员由支队(大队)长担任。根据火场实际需要成立火场指挥部,实行逐级指挥,逐级负责,参加灭火战斗的各消防队长要向火场指挥员和指挥部报情况,授领任务,指挥本队人员进行战斗。通常情况,消防队长为前沿指挥。如果火场需要划分战斗段时,火场指挥部可派战训科(参谋)、股长、消防队长担任战斗段指挥员,建立指挥所,负责指挥本战斗段的灭火战斗。当上级领导到达火场时,火场指挥员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说明火势发展变化、作战部署、战斗进程、下步任务、到达火场的灭火力量,是否需要增援等。上级领导可根据火场具体情况,实施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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