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火场供水战斗车数量的因素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一卷》第411页(4074字)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标准。单纯从防火的角度来讲,建筑物的耐火性能越高越好,但由于材料、投资等条件的限制,建筑物完全采用耐火性能很好的建筑材料而达到很高的耐火等级是不现实的。建筑物的耐火程度的选择,主要是从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使用性质以及建筑物在火灾中的危险性来确定。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同,火场需要的供水力量也不同。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需用的供水力量较少,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需要的供水力量较大,而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火场则需要大量用水。
(二)建筑物的用途
甲类生产厂房和库房内均为易燃、易爆的产品和物质,发生火灾后会迅速蔓延或发生爆炸,火灾危险性很大。该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发生火灾后燃烧面积也较大,需要大量的水进行冷却,并需用特殊的灭火剂(如泡沫,干粉等)进行扑救。其中某些物质起火,由于与水会发生化学反应,因而不能用水扑救。所以,甲类火灾危险性虽然是最大的,但消防用水量并不大,所需要的供水战斗车数量并不多。
乙类生产厂房和库房内,也是易燃易爆物质,但火灾危险性程度比甲类低,大多数物质均能用水扑救。因此,火场消防用水量有时比甲类还要大。
丙类生产厂房和物品库房内,绝大部分物品均属可燃固体物质,主要灭火剂是水,有些纤维、木材、竹、藤等制品火灾,需要大量的冷却和灭火用水。因此,火场需要很大的供水力量,因而需要较多的供水战斗车辆。
丁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和库房内,绝大部分物品均属难燃物质,其灭火用水量较少,不需要太多的供水战斗车辆。
戊类火灾危险性厂房和库房内,均为不燃材料,虽有少量可燃物,但火灾范围有限,因而消防用水量很少,所需供水战斗车辆数量也不多。
从建筑物用途看,火场消防用水量最大的是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和库房,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用水量也较大,其次是民用建筑物,而丁、戊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和库房所需的供水力量最少。
(三)建筑物的高度
单层建筑物由于只有一层,发生火灾后,火势只在平面内向四周扩展,而多层建筑发生火灾后,火势除在着火层向四周扩展外,还会向建筑物坚向发展。由于热气流的作用,主要是向着火楼层以上的楼层发展;高层建筑物的内部装修材料和设备大多数都是可燃的,并且建筑物内有相互连通的楼梯井、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通风井等,上下相互连通。有些高层建筑在一个单元内,上下连通的就有三四十个管井、孔洞。如果这些管道井的防火设施不健全,一旦发生火灾,这些管道井就会起到“烟囱作用”。在抽拔力作用下,火势迅速向上蔓延,很快形成立体式的大面积火灾。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火势猛、蔓延快,烟气浓度大,需要有较充足的火场用水。根据我国《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高层建筑主要立足于自防自救。但火场情况是复杂多变的,很多情况是难以预料的。一旦建筑物内部消防给水系统被破坏不能使用的情况下,还得需要消防队从外部组织力量对火场供水。因此,高层建筑火灾所需的供水战斗车较多。建筑物如超过50米时,还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功率供水车。
(四)建筑物的体积和面积
建筑物的空间越大,火势蔓延越快,越易形成大面积火灾。具有大空间的建筑物(如影剧院、体育馆等),不仅易形成大面积火灾,而且灭火时需要较大的水枪有效射程。有效射程增大,每支水枪的流量亦随着增大。一般地说,建筑物的体积和面积越大,需要的供水战斗车就越多。为了防止火灾迅速扩大蔓延,对不同生产类别的厂房和库房、不同用途的民用建筑的体积和面积,作了许多限制条件,以便用较少的消防供水战斗车扑灭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五)可燃物的数量
可燃物越多,起火后其燃烧的时间就越长,燃烧释放出的热量就越多。
可燃固体物质燃烧的时间t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t=0.0208G
式中,t——燃烧时间,h;
G——火灾荷载,kg/m2。
火灾荷载指单位面积上可燃物的数量按木柴的发热量换算得出的度数,即:
式中:Gi——可燃物质量,kg;
Hi——可燃物单位发热量,kJ/kg;
A——火灾区地板面积,m2;
H0——木柴的单位发热量,18840kJ/kg;
∑Q——火灾区可燃物的总发热量;kJ。
可燃物数量越多,燃烧时间越长,释放出的热量越多,热辐射强度越大,火灾蔓延越快,火场所需供水战斗车数量就越多。
若可燃物受高温作用分解出大量可燃气体,在建筑物内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其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内又受到明火作用时,即会出现瞬时爆燃,室内可燃物瞬时全部起火,火灾燃烧面积迅速扩大,此时所需的供水车数更多。
(六)保护对象周围的防火条件
建筑物四周有无可燃物品堆垛,建筑物所处的布局以及建筑物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大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火势蔓延速度和火灾扑救和疏散。若以某座建筑物为保护对象,其四周如果堆放有大量可燃物,那么当该保护对象发生火灾后,除了扑救火灾所需的水枪外,还要有一定数目的水枪对堆放在四周的可燃物堆垛进行冷却保护;如果该保护对象所在地四周布局对于扑救火灾非常不利,例如自然条件的限制,周围建筑物的高度、间距、使用性质等,那么除了正常的消防力量外,还需增加一定的消防力量;该保护对象与周围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的大小对于该片区火灾的蔓延、火灾时的疏散和扑救有着直接的关系。
(七)消防站的布局
城市内消防站的布局、火灾报警的早晚以及通讯联络设备的好坏决定消防队到达火场的时间,消防队到达火场的时间越短,消防车数量的需要就可能越少。
城市消防站的布局,应采取“多布点、布小点”的原则。消防站的数目多一些,在城市内的分布均匀,每个站内的消防车数目可以少一些,这样就能大大缩短消防队到达火场的时间,便于扑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减少火场战斗车辆的数量。
消防队到达火场的时间越短,火灾扩大的可能性就越小。在建筑火灾初起阶段,火场燃烧面积小,火场内平均温度低,温度分布不平衡,燃烧缓慢且发展不稳定,这是灭火的最有利时机。此阶段持续时间约占5—20分钟,若消防队能在火灾发生后10分钟内出水灭火,则只需要很小的力量就能扑灭火灾。
(八)气象条件
湿度和风对火灾的发展影响很大。
空气中湿度大,一般固体可燃物相对的含水量也大,影响到其燃烧的难易程度。同时,湿度也降低了飞火将火灾向邻近建筑物蔓延的可能性。在雨天、雪天,空气中湿度很大,同时,雨、雪甚至可以直接扑灭初期火灾。湿度对于火灾的发展起了反作用。
风向和风力对于火灾的发展和蔓延影响非常大。火灾向下风向发展蔓延最快,其次是侧风向,且风力越大,蔓延越快。上风向火灾发展和蔓延的速度最慢,且风力越大就越慢。火场上,风向和风力往往都不是固定不变的。由于火场上空气的对流作用,可能会出现反向的强风,特大面积的火场甚至可能会出现旋风或火灾风暴。风力大小对于火灾的发展和蔓延也有很大影响,风力越大,火灾发展和蔓延的速度越快,大风情况下,火场上常出现大量飞火,飞火的高度最高可达数百米,最远可达上千米。这样,不仅该火场的燃烧面积迅速扩大,而且还有可能出现第二个火场或数个火场。
因此,湿度越大,火场所需供水战斗车辆的数量就越少,反之就越多,风力越大,火场所需战斗车辆的数量就越多,反之就越少。
综上所述,影响火场供水战斗车数量的因素很多。在确定火场供水力量时,应综合考虑,火场中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建筑物的用途。建筑物层数和单层面积、厂房和库房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可燃物数量、周围环境、当地气象条件以及水源、消防力量等因素的具体情况,以便作出最合理的决定,既能保证安全,又能节约消防力量,有效迅速地扑灭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