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委托存款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中册》第817页(256字)
委托人对于委托存款随时可以支取,但已发放委托贷款后,在收回贷款之前不能支取。因此,对委托存款的支取只限于委托存款大于委托贷款的部分或者是在委托贷款收回之后。支取委托存款的会计分录为:
借:委托存款 ××委托人户
贷:银行存款
信托机构接到委托人的支款凭证,将款项付出,通过开户银行转到委托人的存款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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