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业务的处理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中册》第824页(516字)

租赁业务一般包括三个关系人:供货方、出租方和承租方。其业务的处理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1.承租人选定承租物件。承租人根据本单位的需要及供货信息,选择承租的设备,并与供货单位商定价格、供货日期等条件。

2.承租人选定租赁机构并签订合同。承租人选定一个租赁机构,并向该租赁机构填交“租赁申请书”,租赁机构同意后,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订明租赁物件品名,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交付的时间与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方法等。

3.出租人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并购入货物。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在供货方供货后,出资办理购货手续并将货物交承租人。

4.租金的收取。租赁期开始后,按合同订明的租金交付时间和方式收取租金。

5.租赁期满后物件的处理。按租赁合同所确定的租赁物件处理方式留购、续租或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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