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经营成果的指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中册》第846页(1216字)

考核经营成果的指标有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成本率、费用率和赔付率。

(一)利润率

该指标反映和考核金融企业当年利润总额与营业收入的比。利润总额是指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该指标高,说明企业的盈利能力强,经营决策有效、用公式表示为:

(二)资本金利润率

该指标反映和考核利润总额与资本金的比,它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说明每元资本金的创利额,而上一个指标(利润率)是说明每元营业收入的创利额。显然,该指标也是越高越好。计算公式是:

(三)成本率

该指标反映和考核企业总成本与营业收入的比,是从成本方面考核企业经营成果,它说明每元营业收入中应负担多少成本。该指标越低越好。计算公式是:

企业的总成本包括利息支出;赔款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折旧费;手续费支出;业务宣传费;防灾费;业务招待费;外汇、金银和证券买卖损失;各种准备金;营业费用;等。

(四)费用率

该指标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费与营业收入的比,不过营业收入中要扣除金融企业往来的利息收入,用公式表示为:

(五)赔付率

该指标用来反映和考核保险企业的赔款与其保费收入的比,该指标越高反映保险公司当年赔款多或收入少,但不能说明企业的经营情况一定很差,因为赔款受很多因素影响,例如自然灾害对投保企业财产造成损失时,可能引起大面积的金额较多的赔付。计算公式为:

虽然我国目前规定用以上指标分别考核金融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内部仍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一些指标来考核,如国家发布的考核企业对国家和社会贡献大小的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等指标,又如考核企业工作质量的差错率指标,等。同时,上述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各项监控指标,既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实行监督管理的有效指标,也是商业银行进行自我约束、加强内部管理的有效指标,目前有的商业银行如建行系统等已制定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监控指标,系统内各行均应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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