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及特点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上》第109页(367字)

所谓金融,简而言之,是指资金的融通。准确地说,是指存款的吸收与支付、贷款的发放与回收、资金的拆借、外汇的买卖、信用委托与证券购销、货币发行与回笼等一系列货币资金经营业务的统称。

金融企业与工商企业最大的区别是它并不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是经营货币资金和开展信用活动的特殊企业。它以其筹集资金、融通资金和创造货币的特殊功能,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服务,支持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顺利运转,因而它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也是其他企业和单位之间资金结算的中介。尤其是银行,它通过信用方式集聚和分配资金,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资金活动枢纽,充分发挥着宏观调控资金的经济杠杆作用,并处理与各方面的经济关系,因而也是国民经济管理的综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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