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上》第494页(4225字)

(一)无形资产及其特点

保险公司的无形资产,是指受到法律保护、得到国家承认的能为保险公司长期带来经济效益而又无具体实物形态的资产。无形资产具有三个条件:①不存在物质实体,是一种观念形式的存在;②企业可长期使用、长期受益,使用价值量和受益额难以准确计量;③是独立于其他资产的不容侵犯的特定法律权利。

无形资产具有以下特点:①无形资产带来的未来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导致的未来经济效益可能很大,也可能是零。如着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在这一点上就很明显。②无形资产的用途大多具有唯一性。绝大部分无形资产只能在某一产品或服务上起作用。如果这种产品或服务不再生产,则其使用价值就不存在了。③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具有共享性。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可能被几家保险公司同时拥有。④无形资产一般可在较长时期内发挥作用。

(二)无形资产的内容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住房使用权、商誉等。

专利权是指经国家专利机关审定、依法授予保险公司或其个人发明者在一定年限内,对其独家发明创造的某项技术使用和转让等方面的专门权利。保险公司外购的专利权,记账成本除买价外,还应包括有关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等。自创发明的专利权,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等费用计价,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营业费用。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取得的、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授予的对其注册商标独家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着作权又称版权,是指对编写或出版的某一专门着作或创作的某一美术、艺术作品的创作人以及他们的出版商,用法律保障他们对作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保险公司的着作权是权利性资产,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着作权时,一般需要的费用不大,也不必进行摊销;通常只在着作权多外界购入时,其支出才分期摊销计入营业费用。

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是指未申请专利或不够申请专利条件、没有公开、已在经营活动中采用、能够带来经济效益、没有法律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技术知识等。保险公司的非专利技术,若是自创的,则将发生的费用全部列入当期费用。若是购入的,则按实际发生的一切支出,作为无形资产入账。保险公司自创的非专利技术,在转让时的价值体现在转让价格上。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保险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保险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情况:①不花代价取得,如保险公司拥有的并未入账的土地使用权,这就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②付出代价取得,这就应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所发生的一切支出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记入“无形资产”科目。第②种情况又分为两种情形: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保险公司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一笔出让金,则保险公司应将其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②保险公司原先通过行政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单独入账核算,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时按规定补交了土地出让价款,应按规定将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保险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销。如果保险公司在购买了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成房屋或建筑物,则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可计入房屋或建筑物的价值中去,并随同固定资产折旧进行摊销,不必再作为无形资产单独进行摊销。

住房使用权是指保险公司已购入的没有产权证的房产。以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取得的有长期使用权的营业用房和建筑物按同类房屋折旧年限摊销,有使用年限的营业用房和建筑物按使用年限或合同约定年限摊销;以支付使用费方式取得的职工住宅,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分期摊销,但职工住房进行房改的,则在房改当年将住房使用权的未摊销额作为无形资产的转让核算。

商誉是指企业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因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其经济效益高于同业等原因而在社会上形成的较高的声誉。保险公司在正常营运情况下,很难准确计算商誉的价值,因而商誉一般不得作价入账无形资产。但在保险公司发生合并时,产权发生了变动,因此要对商誉进行估价。可见,只有在保险公司合并或接受商誉投资时才能评估商誉价值,按买者付给卖者价款总额与买进保险公司净资产总额之间的差额计算商誉价值。

(三)无形资产的计价

(1)投资者作为资本或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2)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3)接受损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无形资产市场价格计价;

(4)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计价。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除公司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四)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在摊销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摊销期限按下列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过受益年限的期限摊销;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而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

(3)经营期短于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经营期的年限摊销;

(4)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规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

(五)账户

为核算无形资产,公司设置“无形资产”账户,按无形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元形资产”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已入账而尚未摊销的元形资产的摊余价值。

(六)会计分录

(1)购入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

贷:实收资本(在注册资本中应占份额)

资本公积(上述两者的差额)

(3)自行开发并按法定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4)按受捐赠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同类无形资产市场价格)

贷:资本公积

银行存款(有关费用)

(5)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

①转让时,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

②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和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等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金

(6)摊销期间平均摊销时

借:营业费用

贷:无形资产

例.保险公司向某研究所购入一项专利权,支付价款200000元,另付鉴定费、咨询费等费用10000元,均以银行存款付讫。法律规定该专利的有效期限为20年。保险公司按月平均摊销该无形资产的价值,计入当期损益。其会计分录为,

(1)购入时,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210000

贷:银行存款 210000

(2)每月摊销时,210000÷20÷12=875(元)

借:营业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875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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