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处理通知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中国文书大典上卷》第402页(540字)

【简介】:

违法处理通知书是指县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档案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查处时,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的一种强制执行的专用文件。违法处理通知书的主要作用是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对档案法规的贯彻实施,以维护档案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违法处理通知书除具有与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相同的准确性、法规性等特点外,还具有强制性、时效性的特点。所谓强制性,指的是执法检查机构将通知书送达后,违法单位必须执行并反馈处理结果,如对处理有异议,亦可用书面向通知书发出机关提出意见。所谓时效性,指的是违法处理通知书有严格的时间要求,即违法单位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必须将处理结果回执退回,否则查处机关有权询问情况和建议其上级机关督促执行。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违法处理通知书的格式是二联式,有正联和副联,执法检查机构和执法监督检查员负责填写的是正联,副联是处理结果的回执,由违法单位填写盖章后寄回。

【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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