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总长会晤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问答记录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154页(671字)
【事件内容】:
朱使曰:交通部对于敝国公司承造之铁路延宕不办,甚非所宜。本公使固知梁总长新近到任,不甚接洽,然亦须赶紧办理为是。
总长曰:宝林公司之事,闻不久可以签字。
朱使曰:尚有广州至南昌,潮州二条铁路,尚未办妥。
总长曰:对于二条铁路向未闻及。
朱使曰:与交通部人员已提过数次。
总长曰:今晨偶尔听得包工为难之语,想系指此铁路而言。
朱使曰:若以包工为难,仍照银公司办法办理若何。
总长曰:此当由交通部斟酌办理。
朱使曰:本公使可将原委告知贵总长。前本公使回国时,梁士诒君常谓,工程之事,全由银公司专办,甚不合宜,请本公使在英国另招资本家承办。后本公使招得宝林公司来中国承办工程之事,银公司与宝林公司为英国着名行家,贵政府可以信任。
总长曰:闻七厘酬劳之办法向来未有办过,恐他公司援为先例。
朱使曰:若不照此办法,贵国必致吃亏。
总长曰:有便当转致贵公使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