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依据训政时期约法关于国民生计之规定确定其实施方案”中有关交通建设的指示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733页(248字)
【事件内容】:
关于永久之建设计划,总理之建国方略,已经详细规划。现在所应决定者,乃在此数年间之工作方针,而非庞大之方略。总理在建国方略中,以铁道网之完成,为一切经济事业之根本。就目前实际情况,认为今后之铁道政策;第一应整理现有之铁道,第二应迅速完成已将成就及半之粤汉、陇海两铁道,第三应迅速进行由广东至云南、由云南达四川、由四川到陕西与陇海联络之铁道。此三线为最宜急切进行之工作,其余线路应由国民政府就实际情形,从事规划。此为国民生计建设之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