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对少数民族总的治理概况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国历代民族法律典籍》第533页(5416字)

(洪武二十八年)夏六月壬申,诏诸土司皆立儒学。

(《明史卷三·本纪第三·太祖三》,第52页)

(天顺二年)二月戊申,开云南、福建、浙江银场。中官市云南珍宝。

(《明史卷十二·本纪第十二·英宗后纪》,第155页)

(成化三年三月)辛巳,复开浙江、福建、四川、云南银场,以内臣领之。

(《明史卷十三·本纪第十三·宪宗一》,第164页)

羁縻卫所,洪武、永乐间边外归附者,官其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赐以敕书印记,设都司卫所。

都司一奴儿干都司

卫三百八十四

朵颜卫 泰宁卫 建州卫 必里卫 旧《会典》作兀里 福余卫 已上洪武间置 兀者卫 兀者左卫 兀者右卫 兀者后卫 赤不罕卫 屯河卫 安河卫 已上永乐二年置 毛怜卫 儿文卫 失里绵卫 奴儿干卫 坚河卫 旧《会典》有温河 撒力卫 已上永乐三年置 古贲河卫 右城卫 塔鲁木卫 苏温河卫 斡滩河卫 旧《会典》有滩纳河 兀者前卫 卜颜卫 亦罕河卫 纳怜河卫 麦兰河卫 兀列河卫 双城卫 撒剌儿卫 亦刺卫 斡兰卫 亦儿古里卫 脱木河卫 卜刺罕卫 密陈卫 脱伦卫 嘉河卫 塔山卫 阿速江卫 速平江卫 木鲁罕山卫 马英山卫 土鲁亭山卫 木塔里山卫 朵林山卫 兀也吾卫 吉河卫 劄竹哈卫 旧《会典》有撒竹篮 福山卫 旧《会典》作福三 肥河卫 哈温河卫 旧《会典》作哈里河 木束河卫 撒儿忽卫 罕答河卫 旧《会典》作忽答河 劄童卫 已上永乐四年置 阿古河卫 喜乐温河卫 木阳河卫 哈兰城卫 可令河卫 兀的河卫 哥吉河卫 野木河卫 纳刺吉河卫 亦里察河卫 野儿定河卫 卜鲁丹河卫 好屯河卫 喜剌乌河卫 旧《会典》作喜速乌 考郎兀卫 亦速里河卫 阿刺山卫 随满河卫 撒秃河卫 忽兰山卫 古鲁浑山卫 阿资河卫 甫里河卫 答刺河卫 旧《会典》作纳剌河 撒只剌河卫 阿里河卫 旧《会典》作阿吉河 依木河卫 亦文山卫 木兰河卫 朵儿必河卫 甫门河卫 已上永乐五年置 纳木河卫 童宽山卫 兀鲁罕河卫 塔罕山卫 者帖列山卫 木兴卫 友帖卫 牙鲁卫 益实卫 剌鲁卫 乞忽卫 兀里溪山卫 希滩河卫 弗朵秃河卫 阿者迷河卫 撒察河卫 斡兰河卫 阿真河卫 木忽刺河卫 钦真河卫 克默河卫 察刺秃山卫 呕罕河卫 阮里河卫 列门河卫 秃都河卫 实山卫 忽里急山卫 莫温河卫 薛列河卫 已上永乐六年置 卜鲁兀卫 葛林卫 把城卫 劄肥河卫 忽石门卫 劄岭上卫 木里吉卫 忽儿海卫 伏里其卫 乞勒尼卫 爱河卫 把河卫 和屯吉卫 失里木卫 阿伦卫 古里河卫 塔麻速卫 已上永乐七年置木兴河卫 木刺河卫 旧《会典》作木束河卫 喜申卫 使防河卫 旧《会典》作使方河 甫儿河卫 亦麻河卫 兀应河卫 法因河卫 阿答赤河卫 旧《会典》作阿答 古木山卫 葛称哥卫 已上永乐八年置 督罕河卫 建州左卫 只儿蛮卫 兀剌卫 顺民卫 囊哈儿卫 古鲁卫 旧《会典》作古鲁山 满径卫 哈儿蛮卫 塔亭卫 也孙伦卫 可木河卫 弗思木卫 弗提卫 已上永乐十年置 斡朵伦卫 永乐十一年置 哈儿分卫 阿儿温河卫 速塔儿河卫 兀屯河卫 玄城卫 和卜罗卫 老哈河卫 失儿兀赤卫 卜鲁秃河卫 可河卫 乞塔河卫 兀刺忽卫 已上永乐十二年置 渚冬河卫 劄真卫 兀里哈里卫 忽鲁爱卫 已上永乐十三年置 吉滩河卫 亦马忽山卫 已上永乐十四年置 阿真同真卫 亦东河卫 亦迷河卫 已上永乐十五年置 建州右卫 益实左卫 阿答赤卫 塔山左卫 旧《会典》作塔山前 城讨温卫 旧《会典》作“成”,已上俱正统间置 寄住毛怜卫 此下正统已后续置 可木卫 失里卫 失木鲁河卫 忽鲁木卫 塔马速卫 失烈木卫 吉滩卫 和屯卫 禾屯吉河卫 亦失卫 亦力克卫 纳木卫 弗纳河卫 忽失木卫 兀也卫 也速伦卫 巴忽鲁卫 兀牙山卫 塔木卫 忽里山卫 罕麻卫 木里吉河卫 引门河卫 亦里察卫 只卜得卫 塔儿河卫 木忽鲁卫 木答山卫 立山卫 可吉河卫 忽失河卫 脱伦兀卫 阿的纳河卫 兀力卫 阿速卫 速温河卫 纳刺吉卫 撒刺卫 亦实卫 弗朵脱河卫 亦屯河卫 兀讨温河卫 甫河卫 刺山卫 阿者卫 童山宽卫 替里卫 亦里察河卫 哈黑分卫 秃河卫 好屯卫 乞列尼卫 撒里河卫 忽思木卫 兀里河卫 忽鲁山卫 弗儿秀河卫 没脱伦卫 阿鲁必河卫 咬里山卫 亦文卫 写洛卫 答里山卫 古木河卫 刺儿卫 兀同河卫 出万山卫 者屯卫 喜辰卫 海河卫 兰河卫 朵州山卫 者亦河卫 纳速吉河卫 把忽儿卫 镇真河卫 也速河卫 者刺秃卫 也鲁河卫 亦里河卫 失里兀卫 斡朵里卫 秃屯河卫 者林山卫 波罗河卫 朵儿平河卫 散力卫 密刺秃山卫 甫门卫 细木河卫 没伦河卫 弗秃都河卫 者列帖卫 察札秃河卫 出万河卫 者帖列卫 兀失卫 忽里河卫 失里绵河卫 兀刺河卫 爱河卫 洽刺察卫 卜忽秃河卫 没伦卫 卜鲁卫 以哈阿哈卫 速江平卫 兀山卫 弗力卫 失郎山卫 亦屯卫 木河卫 竹墩卫 河木卫 哈郎卫 岁班卫 失山卫 考郎卫 筑屯卫 黑里河卫 右城卫 弗河卫 文东河卫 阿古卫 弗山卫 兀答里卫 纳速河卫 失列河卫 朵儿玉卫 兀鲁河卫 弗郎罕河卫 赤卜罕山卫 老河卫 竹里河卫 吉答纳河卫 者不登卫 也速脱卫 阿木河卫 颜亦卫 已下添设山答卫 塔哈卫 弗鲁纳河卫 行子卫 兀勒阿城卫 阿失卫 吉真纳河卫 法卫 薄罗卫 塔麻所卫 布儿哈卫 亦思察河卫 失剌卫 卜忽秃卫 撒里卫 你实卫 平河卫 忽里吉山卫 阿乞卫 台郎卫 塞克卫 拜苦卫 所力卫 巴里卫 塔纳卫 木郎卫 额克卫 勒伏卫 式木卫 树哈卫 肥哈答卫 盖千卫 英秃卫 乞忽卫 阿林卫 哈儿速卫 巴答卫 脱木卫 忽把卫 速哈儿卫 马失卫 塔赛卫 劄里卫 者哈卫 恨克卫 哈失卫 交枝卫 葛卫 艾答卫 亦蛮卫 哈察卫 革出卫 卜答卫 蜀河卫 秃里赤山卫 赛因卫 忙哈卫

所二十四

兀者托温千户所 哈鲁门山千户所 兀者揆野木千户所 兀的罕千户所 兀者稳免赤千户所 得的河千户所 失千户所 五年千户所 兀者已河千户所 真河千户所 兀的千户所 屯河千户所 哈三千户所 兀者屯河千户所 古贲河千户所 五音千户所 锁郎塔真河千户所 兀者揆野人千户所 敷答河千户所 兀秃河千户所 可里踢千户所 哈鲁门千户所 兀讨温河千户所 兀者撒野人千户所

站七

别儿真站 黑江地方莽亦帖站 弗朵河站 亦罕河卫忽把希站 忽把希站 弗答林站 古代替站

地面七

弗孙河地面 木温河地面 埇坎河地面 撒哈地面 亦马河咬东地面 可木地面 黑龙江地面

寨一

黑龙江忽里平寨

西北诸部,在明初服属,授以指挥等官,设卫给诰印。

卫六

赤斤蒙古卫 罕东卫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 哈密卫

西番即古吐番。洪武初,遣人招谕,又令各族举旧有官职者至京,授以国师及都指挥、宣慰使、元帅、招讨等官,俾因俗以治。自是番僧有封灌顶国师及赞善、阐化等王,大乘大宝法王者,俱给印诰,传以为信。所设有都指挥使司、指挥司。

都指挥使司二

乌思藏都指挥使司朵甘卫都指挥使司

指挥使司一

陇答卫指挥使司

宣尉使司三

朵甘宣慰使司 董卜韩胡宣慰使司 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使司

招讨司六

朵甘思招讨司 朵甘陇答招讨司 朵甘丹招讨司 朵甘仓溏招讨司 朵甘川招讨司 磨儿勘招讨司

万户府四

沙儿可万户府 乃竹万户府 罗思端万户府 别思麻万户府

千户所十七

朵甘思千户所 刺宗千户所 孛里加千户所 长河西千户所 多八三孙千户所 加八千户所 兆日千户所 纳竹千户所 伦答千户所 果由千户所 沙里可哈忽的千户所 孛里加思千户所 撒里土儿千户所 参卜郎千户所 刺错牙千户所 泄里坝千户所 润则鲁孙千户所

(《明史卷九十·志第六十六·兵二》,第2222页-2228页)

正统十四年造赏功牌,有奇功、头功、齐力之分,以大臣主之。凡挺身突阵斩将夺旗者,与奇功牌。生擒瓦剌或斩首一级,与头功牌。虽无功而被伤者,与齐力牌。盖专为瓦刺入犯设也。是后,将士功赏视立功之地,准例奏行。北边为上,东北边次之,西番及苗蛮又次之,内地反贼又次之。世宗时,苦倭甚,故海上功比北边尤为最。

北边,自甘肃迤东,抵山海关。成化十四年例:“一人斩一级者,进一秩,至三秩止。二人共斩者,为首进秩同。壮男与实授,幼弱妇女与署职。为从及四级以上,俱给赏。领军官部下五百人者,获五级,进一秩。领千人者,倍之。”正德十年重定例:“独斩一级者升一秩。三人共者,首升署一秩,从给赏。四五六人共者,首给赏,从量赏。二人共斩一幼敌者,首视三人例,从量赏。不愿升者,每实授一秩,赏银五十两,署职二十两。”嘉靖十五年定,领军官千、把总,加至三秩止,都指挥以上,止升署职二级,余加赏。

东北边,初定三级当北边之一。万历中,改与北边同。

番寇苗蛮,亦三级进一秩,实授署职,视北边。十级以上并不及数者给赏。万历三年,令陕西番寇功,视成化中例,军官千总领五百人者,部下斩三十级,领千人者六十级,把总领五百人者十级,领千人者三十级,俱进一秩,至三秩止。南方蛮贼,宣德九年例,三级以上及斩获首贼,俱升一秩,余加赏。正德十六年定军官部下斩百级者升署一秩,三百级者实授一秩,四百级者升一秩,余功加赏。

(《明史卷九十二·志第六十八·兵四》,第2261页-2262页)

西番诸国来贡,称王号者百余人。宪与礼臣夏言等请如成化、弘治间例,答敕止国王一人,仍限贡期、人数。议乃定。

(《明史卷一百九十九·列传第八十七·王宪》,第5258页)

西南诸蛮,有虞氏之苗,商之鬼方,西汉之夜郎、靡莫、邛、筰、僰、爨之属皆是也。自巴、夔以东及湖、湘、岭峤,盘踞数千里,种类殊别。历代以来,自相君长。原其为王朝役使,自周武王时孟津大会,而庸、蜀、羌、髳、微、卢、彭、濮诸蛮皆与焉。及楚庄蹻王滇,而秦开五尺道,置吏,沿及汉武,置都尉县属,仍令自保,此即土官、土吏之所始欤。

迨有明踵元故事,大为恢拓,分别司郡州县,额以赋役,听我驱调,而法始备矣。然其道在于羁縻。彼大姓相擅,世积威约,而必假我爵禄,宠之名号,乃易为统摄,故奔走惟命。然调遣日繁,急而生变,恃功怙过,侵扰益深,故历朝征发,利害各半。其要在于抚绥得人,恩威兼济,则得其死力而不足为患。《实录》载成化十八年马平主簿孔性善言:“谿峒蛮僚,虽常梗化,乱岂无因。昔陈景文为令,瑶、僮皆应差徭,厥后抚字乖方,始仍反侧。诚使守令得人,示以恩信,谕以祸福,亦当革心。”帝嘉纳之,惜未能实究其用,此可为治蛮之宝鉴矣。

尝考洪武初,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其土官衔号曰宣慰司,曰宣抚司,曰招讨司,曰安抚司,曰长官司。以劳绩之多寡,分尊卑之等差,而府州县之名亦往往有之。袭替必奉朝命,虽在万里外,皆赴阙受职。天顺末,许土官缴呈勘奏,则威柄渐弛。成化中,令纳粟备振,则规取日陋。孝宗虽发愤厘革,而因循未改。嘉靖九年始复旧制,以府州县等官隶验封,宣慰、招讨等官隶武选。隶验封者,布政司领之;隶武选者,都指挥领之。于是文武相维,比于中土矣。其间叛服不常,诛赏互见。

(《明史卷三百十·列传第一百九十八·土司》,第7981页-79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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