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湖北人民出版社《二十世纪外国社会科学家辞典》第147页(210字)

【生卒】:1874—1950

美国法学家,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1909)、法学院院长(1929-1939)。

他强调对于法律的全面理解,因而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最先实行课程改革,增设会计学、经济学和心理学等专业以外的课程。他是美国法学界动产法与不动产法的权威。

着有《不动产法导论》(1919、1934、1945)、《法律冲突新论》(1934)和《财产法新论》(193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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